[实用新型]工具轨回收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1000723.9 | 申请日: | 2020-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5396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5 |
发明(设计)人: | 陈忠锋;李洪江;颜海建;丛义营;高士亮;赵明;樊玉峰;马立臣;高超;李玉君;李宗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1D15/00 | 分类号: | B61D15/00;E01B29/16 |
代理公司: | 济南领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46 | 代理人: | 王吉勇 |
地址: | 272106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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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工具 回收 设备 | ||
1.一种工具轨回收设备,包括工具轨回收小车,所述工具轨回收小车包括车身、车架、车轴和车轮,所述车架设置在车身的下部,所述车轴设置在车架上,所述车轮设置在车轴上,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的上部开设有凹槽,所述车身的前部还设置有第一连接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有两个,两个凹槽分别平行设置在车身上部的左右两侧,每个凹槽的长度均等于车身的长度,每个凹槽的宽度均小于车身宽度的二分之一。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底部设置有硬质橡胶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装置为挂钩。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轴有两个,在车架的前后方各设置有一个,所述车轮在车轴的两侧各设置有一个并形成轮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轮毂式挖掘机,所述轮毂式挖掘机包括挖掘机本体、底盘、轮毂式车轮、机臂和铲斗,所述机臂设置在挖掘机本体上,所述铲斗设置在机臂上,所述铲斗上还设置有铲斗吊钩,所述底盘设置在挖掘机本体的下部,所述轮毂式车轮有四个,所述底盘的前方两侧各设置有一个轮毂式车轮,所述底盘的后方两侧各设置有一个轮毂式车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前方的两个轮毂式车轮中间的位置还设置有L型导杆,所述L型导杆的一端与所述底盘焊接,所述L型导杆的另一端焊接有第二连接装置,所述轮毂式挖掘机通过该第二连接装置与所述第一连接装置连接。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轮毂式挖掘机还包括铁链和轨夹,所述铁链的一端固定在所述铲斗吊钩上,所述铁链的另一端连接轨夹。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轨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装置为圆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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