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叉车安全监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1037615.9 | 申请日: | 2020-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301182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发明(设计)人: | 江波;顾涛;王润全;戴佐兵;张贤镇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三星显示有限公司;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F9/075 | 分类号: | B66F9/075;B66F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钲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22 | 代理人: | 李英艳;冯志云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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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叉车 安全 监控 系统 | ||
1.一种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重力感测器,设置在叉车的货叉的叉齿上,用于感测所述货叉起升货物的货物重量,生成并发送货物重量信号;
位置感测器,设置在所述货叉的前壁上,用于感测所述货物在所述货叉上的货物位置,生成并发送货物位置信号;
高度感测器,设置在所述叉车的门架上,用于感测所述货叉起升货物的门架起升高度,生成并发送门架起升高度信号;
控制器,与所述第一重力感测器、所述位置感测器、所述高度感测器电连接,所述控制器根据接收的所述货物位置信号和所述门架起升高度信号,计算出与所述位置感测器感测到的货物位置和所述高度感测器感测到的门架起升高度相对应的当前额定起重量,并根据接收的所述货物重量信号将所述第一重力感测器感测到的货物重量与所述当前额定起重量进行比较,当所述第一重力感测器感测到的货物重量超过所述当前额定起重量时,控制所述货叉停止上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括第一角度感测器,设置在所述门架上且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感测所述门架倾斜的角度,生成并发送门架倾斜角度信号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所述门架倾斜角度信号、所述货物位置信号和所述门架起升高度信号,计算出与所述第一角度感测器感测到的门架倾斜角度、所述位置感测器感测到的货物位置和所述高度感测器感测到的门架起升高度相对应的当前额定起重量;并根据接收的所述货物重量信号将所述第一重力感测器感测到的货物重量与所述当前额定起重量进行比较,当所述第一重力感测器感测到的货物重量超过所述当前额定起重量时,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货叉停止上升,同时控制进行货物重量超载警报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括第二角度感测器,设置在所述叉车的方向盘上且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感测所述叉车的转向角度,生成并发送叉车转向角度信号至所述控制器;当所述第二角度感测器感测的叉车转向角度超过预设转向角度时,所述控制器控制进行转向角度异常警报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括距离感测器,设置在所述叉车的顶部和/或四周且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感测所述叉车周围的物体距离,生成并发送物体距离信号至所述控制器;当所述距离感测器感测到的物体距离小于预设距离时,所述控制器控制进行障碍物警报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括第二重力感测器,设置在驾驶座椅内且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感测所述驾驶座椅上的人体重量,生成并发送人体重量信号至所述控制器;当所述第二重力感测器感测到的人体重量小于预设重量时,所述控制器控制强制制动所述叉车。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括断路继电器,与所述控制器、所述货叉的起升电源电连接,当所述第一重力感测器感测到的货物重量超过所述当前额定起重量时,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断路继电器断开与所述起升电源的连接,使所述货叉停止上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括报警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并受所述控制器的控制而发出货物重量超载报警讯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讯号包括声音、灯光、图像、文字或其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括显示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显示所述第一重力感测器感测到的所述货物重量、所述位置感测器感测到的所述货物位置、所述高度感测器感测到的所述门架起升高度、所述当前额定起重量和/或警示讯号。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安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安全监控系统还包警示射灯,所述警示射灯设置在所述叉车的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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