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消防车有效
申请号: | 202021219813.7 | 申请日: | 2020-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5692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3 |
发明(设计)人: | 曹兵;姚兴运;杨万游;周季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国飞通用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27/00 | 分类号: | A62C27/00;A62C3/02;B60P3/11;B64F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韩璐 |
地址: | 402360***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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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消防车 | ||
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车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无人机消防车,包括车体、用于容纳无人机的车厢和设置在所述车厢内的无人机放飞机构,所述车厢的后端设置有指挥室,所述指挥室内设置有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所述指挥室的两侧和前端都设置有观察窗,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云台,所述云台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人机消防车,方便指挥,方便抬放无人机,放飞平台的托举重量大,放飞平台的活动范围大,使用更安全。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人机消防车。
背景技术
目前,在面对城市高楼灭火难题时,主要通过无人机来实施高楼灭火。无人机与消防车配合使用,由消防车将无人机携带至火场附近的地面,然后通过无人机放飞机构将无人机从消防车上放飞,最后由无人机实施灭火。
现有技术中的无人机消防车,如本申请人已经公开的GF-XFC-IV 型(详见网址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443089),该系统选用中国重汽高机动底盘为放飞平台,由封闭式货箱将无人机及指挥控制系统设备集成于内部,搭载有四架消防无人机以及若干灭火弹药。该无人机消防车存在问题如下:
1、现场指挥都是将远程指挥系统搬到现场,通过盯着临时搭设的指挥放飞平台上的屏幕看,来完成指挥工作,这种指挥方式与外界隔绝,效果较差;
2、无人机搭载于无人机放飞机构上,而该款无人机消防车的无人机放飞机构存在活动范围较小、不方便将无人机抬放到放飞平台上等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人机消防车,以至少解决一个上述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消防车,包括车体、用于容纳无人机的车厢和设置在所述车厢内的无人机放飞机构,所述车厢的后端设置有指挥室,所述指挥室内设置有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所述指挥室的两侧和前端都设置有观察窗,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云台,所述云台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指挥室的顶部设置有至少一个喇叭,所述喇叭与所述无人机车载控制系统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车厢的一侧设置有便于进入所述指挥室的梯子。
进一步地,所述无人机放飞机构包括:
第一底座;
安装架,其沿横向滑动设置在所述第一底座上;
往复直线运动装置,其用于使所述安装架在所述第一底座上来回移动;
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其一端与所述安装架连接;
第二底座,其与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的另一端连接;
摆动装置,其用于驱动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以使所述第二底座相对所述安装架摆动;以及
放飞平台,其设置在所述第二底座上,用于放置无人机;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中的两根平行的沿纵向设置的杆分别与安装架和第二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中的另外两根平行的杆分别为主动杆和从动杆。
进一步地,所述放飞平台转动设置在所述第二底座上,所述第二底座上设置有用于使所述放飞平台转动的旋转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装置包括:
第一连接块,其设置在所述放飞平台的底部,其上开有滑槽;
电动推杆,其设置在所述第二底座上;以及
拨杆,其一端与所述电动推杆的自由端固定连接,另一端在所述滑槽内滑动,所述拨杆移动过程中相对所述第一连接块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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