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海上大直径钢管桩翻桩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1281767.3 | 申请日: | 2020-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7586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9 |
发明(设计)人: | 何福渤;陈强;李增军;高永生;刘宝发;米刘芳;蒋志斌;易振;杨立红;费文源;徐军健;杨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3/00 | 分类号: | E02D13/00;E02D13/04;E02D27/52;F03D13/10;F03D13/25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8 | 代理人: | 王梦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滨海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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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海上 直径 钢管 桩翻桩 设备 | ||
1.一种海上大直径钢管桩翻桩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别设置在起重船(10)两侧船舷处的翻桩机构和背拉机构;其中,
翻桩机构包括翻桩架(4)、上层抱桩器(8)和下层抱桩器(9);翻桩架(4)的底端通过间隔且呈一字排列在侧舷(16)处的多个支座(2)活动固定在起重船(10)上,使翻桩架(4)能够通过多个支座(2)自水平状态翻转至竖直状态;翻桩架(4)的前端压配在对称固定于起重船(10)上的两个翻转架支柱(5)上,使翻桩架(4)初始呈水平状态设置在起重船(10)上;上层抱桩器(8)的抱臂和下层抱桩器(9)的抱臂均以开口方向朝上的方式间隔设置在翻桩架(4)上,并保持翻桩架(4)的中轴线与两个抱桩器的抱臂的中轴线重合并垂直于起重船(10)的侧舷;
背拉机构包括背拉支撑架(7)、设置在背拉支撑架(7)内侧的背拉装置(6)、以及设置在背拉装置(6)与翻桩架(4)之间的背拉钢丝绳(21);背拉钢丝绳(21)的一端缠绕并固定在设置于翻桩架(4)前端的翻桩架滑轮(20)上、另一端绕过背拉装置(6)上的滑轮并缠绕在由液压装置控制的钢丝绳卷筒(11)上;背拉支撑架(7)的高度与抱桩器的抱臂设置高度相适应,使水平固定于上层抱桩器(8)抱臂和下层抱桩器(9)抱臂内的钢管桩前端能够压配在背拉支撑架(7)上端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大直径钢管桩翻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桩机构还包括挂架(1),其以轴线方向垂直于起重船(10)侧舷的方式水平设置于起重船(10)的外侧,且其前端固定在翻桩架(4)的底端,使水平固定在上层抱桩器(8)抱臂和下层抱桩器(9)抱臂内的钢管桩后端能够压配在挂架(1)的底端托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海上大直径钢管桩翻桩设备,其特征在于,挂架(1)的前端端面上对称设置有两个第一安装耳板,翻桩架(4)的底端端面上对称设置有两个第二安装耳板,使挂架(1)与翻桩架(4)之间通过插装在两个第一安装耳板和两个第二安装耳板内的挂架旋转轴(14)形成活动连接;在两个第二安装耳板下方还设置有限位板,使初始状态呈水平设置挂架(1)仅能够向上翻转至竖直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大直径钢管桩翻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2)由底座(2a)、左轴承座(2b)、右轴承座(2c)、主销(2d)、压环(2e)、关节轴承(2f)、轴套(2g)和压板(2h)构成;其中,底座(2a)通过螺栓固定在船舷上,左轴承座(2b)和右轴承座(2c)对称固定在底座(2a)两侧,主销(2d)插装并固定在对称开设于左轴承座(2b)和右轴承座(2c)上的径向通孔内;轴套(2g)、关节轴承(2f)和压环(2e)依次套装并固定在主销(2d)的外侧,使压环(2e)能够在关节轴承(2f)的作用下绕其轴线自由转动的同时还能够沿横向发生小角度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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