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土木工程用建筑基桩有效
申请号: | 202021298650.6 | 申请日: | 2020-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9632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朱建锋;刘瑞军;刘一翔;刘富海;王宇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5/52 | 分类号: | E02D5/52;E02D5/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壹川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765 | 代理人: | 徐军科 |
地址: | 10001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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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土木工程 建筑 | ||
1.一种土木工程用建筑基桩,包括外桩(1)以及内桩(2),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桩(1)设置为内部中空的空心桩结构,其上部具有开口,下部为锥形的头部,所述外桩(1)的桩体上设有多个通孔(3),所述通孔(3)内部边缘设有环形阻挡块(4),所述通孔(3)内设有在其孔内自由伸缩运动的钻头(5),所述钻头(5)的头部设置于孔外,所述钻头(5)的杆体外部套接有压缩弹簧(6),所述压缩弹簧(6)的一端抵靠在环形阻挡块(4)上,所述钻头(5)的杆体中部设有与压缩弹簧(6)卡紧的限位销(7),所述内桩(2)可拆卸的固定于外桩(1)内部空腔且与钻头(5)的尾部抵靠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建筑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桩(2)的包括上部固定部(8)以及下部挤压部(9),所述上部固定部(8)固定连接于下部挤压部(9)上端,所述下部挤压部(9)与钻头(5)的尾部端头抵靠接触,所述上部固定部(8)与外桩(1)的内部空腔的上部分内壁之间可拆卸连接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建筑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固定部(8)设置为柱状结构,其外部设有外螺纹,所述外桩(1)的内部空腔的上部分内壁设有与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建筑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挤压部(9)内部具有多根支撑在空心腔体内的支撑杆(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建筑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钻头(5)的头部设置为具有尖锐状的端头,其尾部固定设置有半圆球状端头(10)。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建筑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固定部(8)上端设有旋转头(12),所述旋转头(12)的外径大于内桩(2)的上部开口的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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