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内饰部分、车辆内饰以及车辆座椅有效
申请号: | 202021426377.0 | 申请日: | 2020-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9964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发明(设计)人: | 李博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3/02 | 分类号: | B60R13/02;B60Q3/54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南霆;李有财 |
地址: | 201109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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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部分 以及 座椅 | ||
1.车辆内饰部分,其包括表皮层(2)、与表皮层(2)交织的至少一根电致发光纤维(1)和至少一根线(3),所述表皮层(2)具有上表面(21)和与上表面(21)相对的下表面(22),所述至少一根电致发光纤维(1)是用于表皮的装饰缝线,其中,所述至少一根电致发光纤维(1)包括至少一个第一部分(11)、至少一个第二部分(12)和至少一个第三部分(13),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部分(11)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部分(12)的一端相连,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部分(12)的另一端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三部分(13)相连,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部分(11)位于表皮层(2)的上表面(21)的上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部分(12)在表皮层(2)的上表面(21)和下表面(22)之间延伸,所述至少一个第三部分(13)位于表皮层(2)的下表面(22)的下方,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根线(3)位于表皮层(2)的下表面(22)的下方,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三部分(13)与表皮层(2)的下表面(22)围绕所述至少一根线(3)形成一个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皮层(2)厚度为0.7-2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皮层(2)的表皮由皮革、人造革、PVC皮、PU皮、TPO皮或织物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其特征在于,人造革为PU人造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根电致发光纤维(1)的直径为0.2-0.5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部分(11)的长度为2-7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内饰部分包括供电装置,所述供电装置与所述至少一根电致发光纤维(1)相连,所述至少一根电致发光纤维(1)被所述供电装置激活时发光。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根线(3)是尼龙线。
9.车辆内饰,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内饰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
10.车辆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座椅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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