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智能警务执法护目镜有效
申请号: | 202021580029.9 | 申请日: | 2020-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24866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5 |
发明(设计)人: | 李博;王辛月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警察学院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76;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商祥淑 |
地址: | 40000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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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警务 执法 护目镜 | ||
1.一种智能警务执法护目镜,包括5G执法记录仪(1)和微型人脸识别摄像机(12),其特征在于:所述5G执法记录仪(1)包括执法记录仪USB接口(2)、电源开关一(3)、电池开关一(4)、对讲键(5)、拍照键(6)、录音键(7)、录像键(8)和执法记录仪高清摄像头(9),所述微型人脸识别摄像机(12)包括红外摄像头(13)、可见光摄像头(14)、微型人脸识别摄像机USB接口(15)、电源开关二(16)和电池开关二(17),所述5G执法记录仪(1)的侧部固定连接设有镜架(10),所述微型人脸识别摄像机(12)滑动嵌接在所述镜架(10)的另一侧,所述镜架(10)端部固定设有镜片架(11),所述镜片架(11)内固定连接设有防激光镜片(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警务执法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架(11)和镜架(10)均采用轻质塑料的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警务执法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USB接口(2)和微型人脸识别摄像机USB接口(15)分别设在5G执法记录仪(1)和微型人脸识别摄像机(12)远离所述防激光镜片(18)的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警务执法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开关一(3)、对讲键(5)、拍照键(6)、录音键(7)、录像键(8)均设在所述5G执法记录仪(1)的上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警务执法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摄像头(13)和可见光摄像头(14)均设在所述微型人脸识别摄像机(12)靠近所述防激光镜片(18)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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