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1950385.5 | 申请日: | 2020-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5431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4 |
发明(设计)人: | 顾彬冰;连海平;刘敛杰;周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30 | 分类号: | B60Q1/30;B62D25/08;B62D25/02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何杰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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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体式 汽车 尾灯 支架 | ||
1.一种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互相连接的左支架(10)和右支架(20),所述左支架(10)的前部和上部设置有用于与汽车侧围外板(30)搭接的第一搭接部(11),所述左支架(10)的后部设置有向右弯折的第二搭接部(12),所述右支架(20)的左部设置有用于与所述第二搭接部(12)搭接的第三搭接部(21),所述第一搭接部(11)上设置有用于使侧围尾灯安装孔(31)露出的工艺缺口(111),所述第二搭接部(12)的上部设置有向后凸出的尾灯安装凸台(121),所述第三搭接部(21)上对应所述尾灯安装凸台(121)的位置设置有让位缺口(2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灯安装凸台(121)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上凸台、连接凸台和下凸台,所述连接凸台的宽度小于所述上凸台和所述下凸台的宽度,使所述尾灯安装凸台(121)的形状为“凹”字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凸台和所述下凸台上均设置有凸台尾灯安装孔(12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灯安装凸台(121)的前侧对应所述凸台尾灯安装孔(122)的位置分别设置有一个焊接螺母。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让位缺口(211)的形状与“凹”字形的所述尾灯安装凸台(121)形状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架(10)上还设置有尾灯线束过孔(13),所述尾灯线束过孔(13)位于所述工艺缺口(111)与所述尾灯安装凸台(121)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架(10)上还设置有加强筋(14),所述加强筋(14)位于所述工艺缺口(111)与所述尾灯线束过孔(13)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架(10)的下部设置有用于与汽车尾裙板(40)搭接的第四搭接部(17),所述右支架(20)的下部设置有用于与汽车尾裙板(40)搭接的第五搭接部(22)。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架(10)上还设置有保险杠安装孔(15),所述保险杠安装孔(15)位于所述尾灯线束过孔(13)与所述第四搭接部(17)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汽车尾灯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架(10)上至少设置有两个定位孔(16),所述右支架(20)的中部设置有用于与汽车流水槽(50)适形贴合的凹槽结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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