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螺旋桨防护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2030675.4 | 申请日: | 2020-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4989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发明(设计)人: | 王茂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茂辉 |
主分类号: | B64C27/20 | 分类号: | B64C27/20;B64D4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42700 江西省***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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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螺旋桨 防护 机构 | ||
1.一种无人机螺旋桨防护机构,包括机翼(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翼(1)的前端转动连接有转轴(2),所述转轴(2)的外部固定连接有齿轮(3),所述转轴(2)的前端固定连接有螺旋桨(4),所述机翼(1)的内部滑动连接有顶端贯穿并延伸至所述机翼(1)外侧的滑杆(5),滑杆(5)底部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卡扣装置(6),所述机翼(1)左右两侧均开设有与所述卡扣装置(6)相适配的卡槽(7),所述滑杆(5)的底端固定连接有与所述机翼(1)内底壁固定连接的第一弹簧(8),所述滑杆(5)顶部前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杆(9),所述第一连杆(9)的底端固定连接有与所述齿轮(3)相适配的弧形齿条(10),所述第一连杆(9)的左右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杆(11),所述第一连杆(9)和两个所述第二连杆(11)的顶端均与保护片(12)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螺旋桨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装置(6)包括固定连接于所述滑杆(5)左右两端的下底板(601),单个所述下底板(601)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602)和位于所述第二弹簧(602)上下两侧的伸缩杆(603),所述第二弹簧(602)和两个伸缩杆(603)的另一端均与上底板(604)固定连接,所述上底板(604)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与卡槽(7)相适配的卡头(60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螺旋桨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装置(6)到卡槽(7)的纵向距离等于齿轮(3)到弧形齿条(10)的纵向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螺旋桨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4)的水平高度高于保护片(12)的水平高度,所述齿轮(3)与弧形齿条(10)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螺旋桨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翼(1)顶端呈开口设计,且开口大小与滑杆(5)的大小相适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螺旋桨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卡扣装置(6)、卡槽(7)和第二连杆(11)均呈左右对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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