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废水零排放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2056030.8 | 申请日: | 2020-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373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徐斌;王元森;李杨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04 | 分类号: | C02F1/04;F28C3/08;B03C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10 | 代理人: | 张朝元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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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水 排放 系统 | ||
1.一种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烟道机构、旁路烟道机构、废水机构及烟气蒸发机构,所述主烟道机构包括主烟道,所述主烟道上由前向后连接有空气预热器和电除尘器,所述旁路烟道机构包括第一旁路烟道,所述第一旁路烟道的一端与所述空气预热器前端的所述主烟道连通,所述第一旁路烟道的另一端与所述烟气蒸发机构连通,所述废水机构包括废水来水母管,所述废水来水母管与废水处理机构连通,所述废水处理机构与所述烟气蒸发机构连通,所述烟气蒸发机构通过排气管道与所述空气预热器和电除尘器之间的所述主烟道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旁路烟道机构还包括第二旁路烟道,所述第二旁路烟道的一端与所述主烟道连通,所述第二旁路烟道的另一端与所述烟气蒸发机构连通,所述第二旁路烟道、第一旁路烟道连接的所述主烟道部位之间由前向后还连接有锅炉省煤器和SCR脱硝装置,所述空气预热器位于所述SCR脱硝装置的前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旁路烟道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旁路烟道连通。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旁路烟道上安装有第一旁路调节挡板,所述第二旁路烟道上安装有第二旁路调节挡板。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水处理机构包括废水调节池、TMF软化系统及膜浓缩系统,所述废水调节池与所述废水来水母管连通,所述废水调节池、TMF软化系统、膜浓缩系统及烟气蒸发机构相邻之间通过管路连接在一起,高盐废水依次经过所述废水调节池、所述TMF软化系统、所述膜浓缩系统后进入所述烟气蒸发机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水调节池与所述TMF软化系统之间的管路、所述膜浓缩系统与所述烟气蒸发机构之间的管路至少之一设有废水流量调节阀。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水调节池与所述TMF软化系统之间的管路、所述膜浓缩系统与所述烟气蒸发机构之间的管路之间连接有废水旁路管,所述废水旁路管上安装有废水旁路流量调节阀。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蒸发机构包括喷雾蒸发塔,所述喷雾蒸发塔内设有旋转雾化器,所述旋转雾化器与所述第二旁路烟道另一端连通,所述喷雾蒸发塔与所述排气管道的一端连通。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废水零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喷雾蒸发塔的下端设有排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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