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车部件加工定位翻转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2196217.8 | 申请日: | 2020-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6130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发明(设计)人: | 谢丽荣;张建淼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弗兰德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7/00 | 分类号: | B23Q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权智天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38 | 代理人: | 王新爱 |
地址: | 300400 天津市北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车 部件 加工 定位 翻转 装置 | ||
1.一种电动车部件加工定位翻转装置,包括底座(10),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壳体(12),所述壳体(12)的内部设置有升降机构(2),所述壳体(1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控制器(11),所述升降机构(2)内部的两侧之间固定连接有箱体(1),所述箱体(1)的内部设置有精准夹持机构(8),所述箱体(1)顶端的一侧竖向固定连接有固定杆(6),所述固定杆(6)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驱动电机(3),所述第二驱动电机(3)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第三直角齿轮(4),所述固定杆(6)的另一侧设置有防脱落结构(7),所述防脱落结构(7)的一端贯穿固定杆(6)的内部并固定连接有第四直角齿轮(5),所述第三直角齿轮(4)外部的齿块与第四直角齿轮(5)外部的齿块相啮合,所述底座(10)底端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防滑条(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车部件加工定位翻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2)由第一驱动电机(201)、第一螺纹套筒(202)、第一直角齿轮(203)、第二直角齿轮(204)、第一螺纹杆(205)和传动轴(206)组成,所述第一螺纹杆(205)竖向活动连接在壳体(12)内部的两侧,所述第一驱动电机(201)固定连接在壳体(12)一侧的顶端,所述第一驱动电机(201)的输出端通过皮带轮与第一螺纹杆(205)活动连接,所述第一螺纹杆(205)的外部套接有第一螺纹套筒(202),所述第一螺纹套筒(202)的一侧贯穿壳体(12)内侧的预留槽并分别与箱体(1)的两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螺纹杆(205)外部的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直角齿轮(203),所述传动轴(206)通过连接件活动连接在壳体(12)内部的底端,所述传动轴(206)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直角齿轮(20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动车部件加工定位翻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杆(205)关于壳体(12)的中心线对称分布,所述第一直角齿轮(203)外部的齿块与第二直角齿轮(204)外部的齿块相啮合,所述第一螺纹套筒(202)内部的螺纹与第一螺纹杆(205)外部的螺纹相啮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车部件加工定位翻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脱落结构(7)由固定套筒(701)、弹簧(702)、连接片(703)、L型固定片(704)、固定立柱(705)和顶块(706)组成,所述固定套筒(701)活动连接在固定杆(6)的一侧,所述固定套筒(701)的一端贯穿固定杆(6)的内部并与第四直角齿轮(5)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套筒(701)的内部设置有顶块(706),所述固定套筒(701)内部的一侧和顶块(706)的一侧之间固定连接有弹簧(702),所述顶块(706)一侧的上下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立柱(705),所述固定立柱(705)贯穿固定套筒(701)上下两端的预留槽并活动铰接有连接片(703),所述固定套筒(701)的两端分别活动铰接有L型固定片(704),所述连接片(703)的一侧与L型固定片(704)的一端活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电动车部件加工定位翻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L型固定片(704)关于固定套筒(701)中心点呈轴对称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车部件加工定位翻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精准夹持机构(8)由第三驱动电机(801)、第二螺纹杆(802)、第二螺纹套筒(803)、刻度尺(804)、传动杆(805)和压板(806)组成,所述第三驱动电机(801)固定连接在箱体(1)内部底端的一侧,所述第二螺纹杆(802)活动连接在箱体(1)内部的两侧之间,所述第三驱动电机(801)的输出端通过皮带轮与第二螺纹杆(802)活动连接,所述第二螺纹杆(802)的外部螺纹连接有第二螺纹套筒(803),所述第二螺纹套筒(803)的顶端固定连接有传动杆(805),所述传动杆(805)的一侧活动连接有压板(806),所述刻度尺(804)固定连接在箱体(1)的顶端的一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市弗兰德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市弗兰德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196217.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病毒检验用试剂盒
- 下一篇:一种计算机CPU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