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2206646.9 | 申请日: | 2020-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53300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发明(设计)人: | 张景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矩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E02D29/16 |
代理公司: | 上海宣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88 | 代理人: | 邢黎华 |
地址: | 200000 上海市宝***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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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建筑 信息化 地下 监护 防水 结构 | ||
1.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管廊主体(1),所述外管廊主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内管廊主体(2),所述外管廊主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外卡块(3),所述外管廊主体(1)远离外卡块(3)的一侧开设有外卡槽(4),所述内管廊主体(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内卡块(5),所述内管廊主体(2)远离内卡块(5)的一侧开设有内卡槽(6);其中,所述外管廊主体(1)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第一密封槽(7),所述外管廊主体(1)靠近第一密封槽(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密封槽(8),所述外管廊主体(1)的靠近第一密封槽(7)的一侧开设有第一密封道(9),所述外管廊主体(1)远离第一密封道(9)的一侧开设有第二密封道(10);
所述内管廊主体(2)靠近外管廊主体(1)一侧连接处开设有漏水槽(11),所述内管廊主体(2)靠近漏水槽(11)的底部开设有第一漏水孔(12),所述外管廊主体(1)靠近第一漏水孔(1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漏水管(13),所述内管廊主体(2)远离第一漏水孔(12)的一侧开设有第二漏水孔(14),所述外管廊主体(1)靠近第二漏水孔(14)的固定连接有第二漏水管(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管廊主体(2)的长度与外管廊主体(1)的长度相同,所述内管廊主体(2)的一半位于外管廊主体(1)的外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卡槽(6)的形状与内卡块(5)的形状相适配,所述外卡块(3)的形状与外卡槽(4)的形状相适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槽(7)与第二密封槽(8)的形状和大小均相同,所述第一密封槽(7)与第二密封槽(8)在连接时相互围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槽(7)与第二密封槽(8)固定连接在外管廊主体(1)上方的对称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道(9)的形状为半圆形,所述第二密封道(10)的形状为半圆形,所述第一密封道(9)与第二密封道(10)在连接时形成圆形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建筑信息化地下管廊监护防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漏水管(13)贯穿第一密封道(9),所述第二漏水管(15)贯穿第二密封道(10),所述第一漏水孔(12)位于第一漏水管(13)的上方,所述第二漏水孔(14)位于第二漏水管(15)的上方,所述第一漏水管(13)与第二漏水管(15)围合形成圆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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