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复合式排气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2253900.0 | 申请日: | 2020-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192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王义朋;刘海成;郭宇春;高贯民;张庆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安绿创(北京)职业卫生建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0K11/16 | 分类号: | G10K11/16;G10K11/162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任文娟 |
地址: | 102299 北京市昌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合 排气 消声器 | ||
1.一种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部件:
消声结构和由外板(6)围成的柱型壳体,所述消声结构包括喷注型消声器以及位于所述喷注型消声器下方的阻性消声器,所述柱型壳体的上端面上设置有若干贯穿该上端面的进气管(1),位于所述柱型壳体内部部分的若干所述进气管(1)的外壁上套设有中空柱型第一孔板(2),在靠近所述柱型壳体下端的侧壁上设置有贯穿该侧壁且沿周向均匀分布的排气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注型消声器为漏斗型柱体结构,包括同轴设置的中空圆台型导流板(3)、中空柱型第二孔板(4)和中空环形底板(10),所述导流板(3)的上端与所述柱型壳体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导流板(3)的下端与所述第二孔板(4)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孔板(4)的下端与所述底板(10)的内环壁固定连接,所述底板(10)的外环壁与所述柱型壳体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导流板(3)、所述第二孔板(4)、所述底板(10)和所述柱型壳体共同限定出第二空腔(11),用于容纳玻璃棉(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性消声器为由第三孔板(8)组成的中空圆锥型消声器,且与所述柱型壳体的下端面固定连接,所述阻性消声器的第三空腔(12)中亦容纳有所述玻璃棉(5),用于吸收噪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孔板(2)为不锈钢孔板,其孔径为0.4-1.2mm,孔距为3-7mm,穿孔率为2-4%。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孔板(4)的孔径为2-4mm,穿孔率为20-40%。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孔板(8)的孔径为2-4mm,穿孔率为20-4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孔的孔径为3-9mm,穿孔率为25-45%。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孔板(4)与所述玻璃棉(5)相接触的壁面上设置有玻璃布,用于防止所述玻璃棉(5)穿孔而出。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孔板(8)与所述玻璃棉(5)相接触的壁面上亦设置有玻璃布,用于防止所述玻璃棉(5)穿孔而出。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复合式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板(3)的上端直径大于其下端直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安绿创(北京)职业卫生建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中安绿创(北京)职业卫生建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253900.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聚酰亚胺原料混料装置
- 下一篇:一种石膏基隔音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