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零长发射机构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2583320.8 | 申请日: | 2020-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848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31 |
发明(设计)人: | 宋俊龙;郑淑慧;申晓;孙亚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航长鹰航空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F1/04 | 分类号: | B64F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11359 | 代理人: | 王冬;韩威威 |
地址: | 317600 浙江省台州市甲***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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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零长 发射 机构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人机零长发射机构及系统。该发射机构包括:底架1、发射托架2、起竖机构3、限位机构4和火箭支撑托架5,发射托架2可旋转地与底架1铰接;起竖机构3的一端与底架1铰接,起竖机构3的另一端与发射托架2铰接;起竖机构3为丝杆传动机构,当有外力作用时,起竖机构3的丝杆传动机构运动使发射托架2的倾斜角度发生改变;限位机构4与发射托架2铰接,并与无人机机身固定连接,支撑并限定无人机机身。无人机需要发射时,调节起竖机构3,使得发射托架2可在底架1上转动,当调节至规定角度后,通过火箭助推器的推力将剪切销切断,将无人机发射出去。本实用新型可使无人机不受发射场地限制,更机动灵活。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人机设施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人机零长发射机构及系统。
背景技术
零长发射,也叫零距离发射,是指飞行器固定安装在专门的发射支架上,通过火箭助推起飞。具有零长发射技术的固定翼无人机可以在任何地区条件下起飞无人机。针对传统中型无人机起飞条件要求高、外场起飞所需准备时间长等问题,亟待设计一种中型大翼展无人机零长发射机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上述问题之一。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人机零长发射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人机零长发射系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体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一方面提供了无人机零长发射机构,包括:底架1、发射托架2、起竖机构3、限位机构4和火箭支撑托架5,其中:
发射托架2可旋转地与底架1铰接;
起竖机构3的一端与底架1铰接,起竖机构3的另一端与发射托架2铰接;起竖机构3为丝杆传动机构,当有外力作用时,起竖机构3的丝杆传动机构运动使发射托架2的倾斜角度发生改变;
限位机构4与发射托架2铰接,并与无人机机身固定连接,支撑并限定无人机机身;
火箭支撑托架5安装在发射托架2上。
可选的,底架1包括:水平框架11、上接头12、支撑腿13、前底板14和下接头15;其中:
水平框架11固定在支撑腿13上,且水平框架11的平面与支撑腿13垂直;
上接头12设置在水平框架11的端部,发射托架2可旋转地与上接头12铰接;
支撑腿13包括:腿部131和可调节高度的地脚132;腿部131的一端与水平框架11连接,腿部131的另一端与地脚132连接;在安装底架1时,通过调节地脚132的高度将底架 1调至水平;
前底板14与地脚132连接;
下接头15设置在前底板14上,起竖机构3的一端与下接头15铰接。
可选的,发射托架2包括:发射架主框21、前上接头22、中上接头23、后上接头24、中下接头25和后下接头26;前上接头22设置在发射架主框21的上表面的前端,中上接头 23设置在发射架主框21的上表面的中部,后上接头24设置在发射架主框21的上表面的后端,中下接头25设置在发射架主框21的下表面的中部,后下接头26设置在发射架主框21 的下表面的后端,发射架主框21的上表面为远离底架1的一面,发射架主框21的下表面为靠近底架1的一面;其中:
前上接头22、中上接头23和后上接头24分别与限位机构4螺接;
中下接头24与起竖机构3的另一端铰接;
后下接头25与底架1的上接头12可旋转地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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