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自泄功能的船用空气管头有效
申请号: | 202022680351.5 | 申请日: | 2020-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742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发明(设计)人: | 林其瀚;林新奇;聂贤仪;吴春煌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M13/00 | 分类号: | F01M13/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8 | 代理人: | 戚东升;李俊楠 |
地址: | 361000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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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功能 船用空 气管 | ||
1.一种带自泄功能的船用空气管头,其特征在于:包括集油筒(1)、透气罩(2)、能与曲轴箱透气管(9)相连接的连通管(3)以及连接在连通管(3)上的鹅颈弯管(4),集油筒(1)与鹅颈弯管(4)的出口端对应设置,透气罩(2)连接在鹅颈弯管(4)的出口端并罩设于集油筒(1)上,且透气罩(2)与集油筒(1)之间形成有能供干净透气向外界排出的透气通道,集油筒(1)上设有与连通管(3)相连通的泄放管(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自泄功能的船用空气管头,其特征在于:集油筒(1)的下端设有一段引出管,引出管的端部通过第一法兰连接结构(6)可拆卸地连接在泄放管(5)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自泄功能的船用空气管头,其特征在于:透气罩(2)的上端设有一段引出管,引出管的端部通过第二法兰连接结构(7)可拆卸地连接在鹅颈弯管(4)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自泄功能的船用空气管头,其特征在于:连通管(3)的下端设有用于连接曲轴箱透气管(9)的第三法兰连接结构(8)。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带自泄功能的船用空气管头,其特征在于:透气罩(2)包括顶盖(21)和连接在顶盖(21)底部的内圈止挡板(22)与外圈止挡板(23),内圈止挡板(22)与外圈止挡板(23)同轴设置,且集油筒(1)的侧壁上端适配插入到内圈止挡板(22)与外圈止挡板(23)之间,使在透气罩(2)与集油筒(1)之间形成有S形的透气通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带自泄功能的船用空气管头,其特征在于:内圈止挡板(22)的朝下延伸长度大于外圈止挡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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