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2713113.X | 申请日: | 2020-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83442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30 |
发明(设计)人: | 谢天胜;高彦生;李聪;王铁亚;李刚强;赵林;常旭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航空港区明港水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F9/19 | 分类号: | B66F9/19;B65D90/00 |
代理公司: | 郑州隆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43 | 代理人: | 鲍立阳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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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叉车 用电 翻斗 装置 | ||
1.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包括叉车齿套(1),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齿套(1)右侧铰接有L型的底座(2);
所述叉车齿套(1)上方固定有卷扬机(3),卷扬机(3)的钢丝绳绳端与底座(2)上端固定连接;
所述叉车齿套(1)上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架(4),卷扬机(3)固定在支撑架(4)上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包括立架(5),立架(5)下端右侧固定连接有两个底板(6),底板(6)右侧为倾斜向上的结构,底板(6)下端与叉车齿套(1)铰接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其特征在于,底座(2)上可拆卸的连接有车斗,车斗包括车斗本体(7),车斗本体(7)左侧固定连接上挂杆(8)和下挂杆(9),上挂杆(8)和下挂杆(9)相互平行;
所述立架(5)右端固定有L型的上挂耳(10)和L型的下挂耳(11),上挂杆(8)卡入上挂耳(10),下挂杆(9)卡入下挂耳(11),车斗本体(7)下端与底板(6)相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架(5)右端铰接有锁定挡舌(12),锁定挡舌(12)为向右侧偏摆的结构,锁定挡舌(12)右端与上挂耳(10)左侧面相接触构成将锁定挡舌(12)阻挡的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挡舌(12)同轴固定连接有锁定拉耳(13),锁定拉耳(13)下端固定连接有推簧(14),推簧(14)左端与立架(5)固定连接,推簧(14)为始终推动锁定拉耳(13)向右侧摆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拉耳(13)左侧固定连接有刹车线(15);
还包括操作机构,操作结构为控制刹车线(15)拉动的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叉车用电动翻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齿套(1)左端固定连接有拉线(23),拉线(23)上端与支撑架(4)上端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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