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抬头显示的隔音夹层玻璃及抬头显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3057124.3 | 申请日: | 2020-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487414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6 |
发明(设计)人: | 黄静;蒋炳铭;关金亮;蔡峰;张灿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J1/02 | 分类号: | B60J1/02;B60R13/08;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强 |
地址: | 350301 福建省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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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抬头 显示 隔音 夹层玻璃 系统 | ||
1.一种用于抬头显示的隔音夹层玻璃,包括两个弯曲玻璃板和夹持在两个弯曲玻璃板之间的中间层,所述中间层为楔形结构且包括顶端和与所述顶端相对的底端,所述中间层的顶端的厚度大于所述中间层的底端的厚度,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层包括第一树脂层、第二树脂层和夹持在所述第一树脂层和第二树脂层之间的隔音层;
所述第二树脂层包括子底端和子顶端,所述子底端为所述底端的一部分,所述子顶端为所述顶端的一部分,所述第二树脂层为楔形结构且所述子顶端的厚度小于所述子底端的厚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树脂层在距离所述子底端为600mm内的区域的厚度小于0.3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树脂层在距离所述子底端为600mm内的区域的厚度小于或等于0.28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树脂层在距离所述子底端为600mm内的区域的厚度小于或等于0.25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树脂层的厚度小于0.3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树脂层为楔形结构,其包括子底端和子顶端,所述第一树脂层的子顶端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一树脂层的子底端的厚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树脂层为具有第一楔角的楔形结构,所述第二树脂层为具有第二楔角的楔形结构,所述第一楔角是所述第二楔角的至少2倍。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树脂层为具有第一楔角的楔形结构,所述第二树脂层为具有第二楔角的楔形结构,所述第一楔角和/或所述第二楔角为恒定的或可变的。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层为厚度相等的矩形结构,或为具有第三楔角的楔形结构,所述第三楔角小于或等于0.15mard。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层的硬度小于所述第一树脂层和所述第二树脂层的硬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层包括依次层叠设置的第一外层、芯层和第二外层,所述第一外层和第二外层为添加有增塑剂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所述芯层为聚乙烯醇缩丁醛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夹层玻璃在距离所述中间层的底端为600mm内的区域具有至少一个抬头显示区域,所述抬头显示区域的屈光度小于或等于150mdpt。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在至少一个弯曲玻璃板的至少一个表面上设置有透明导电层或减反射层。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树脂层的子顶端的厚度小于或等于0.2mm,所述第一树脂层的子底端的厚度大于或等于0.6mm。
15.一种抬头显示系统,包括投影光源,所述投影光源用于产生包括显示信息的光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14任意一项所述的隔音夹层玻璃,所述隔音夹层玻璃上设有至少一个抬头显示区域,所述光束以50°~75°的入射角入射所述抬头显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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