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固废直燃掺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3343516.6 | 申请日: | 202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3272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1 |
发明(设计)人: | 陈锋;李挺;蒋斌;李来春;潘力;郭志清;赵明;乐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33 | 分类号: | F23G5/033;F23G5/44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 |
地址: | 317604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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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废直燃掺烧 系统 | ||
1.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包括风机(1)、连接在风机(1)出风口的吹料管路(2)以及下部具有下料口的料仓(3),所述料仓(3)设置于所述吹料管路(2)的上方,所述料仓(3)的下料口通过竖直设置的下料管连通至所述吹料管路(2),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管上竖直连接有呈管状的挡风管(4),该挡风管(4)将所述下料管分隔为位于挡风管(4)上方的上段管(5)以及位于挡风管(4)下方的下段管(6),所述挡风管(4)的两端分别与上段管(5)和下段管(6)相连通,所述挡风管(4)中部向一侧弯曲呈弧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管(4)中部为向一侧弯曲凸出的凸出部(7),所述凸出部(7)偏离挡风管(4)两端管壁的最大径向距离不小于挡风管(4)的管内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管(4)中部为向一侧弯曲凸出的凸出部(7),所述凸出部(7)偏离挡风管(4)两端管壁的最大径向距离大于挡风管(4)的半径且小于挡风管(4)的管内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管(4)的内壁均呈弧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管(4)上与所述下段管(6)正对的侧壁上贯穿开设有排风孔(18)。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段管(6)上连接有锁气件(8),所述锁气件(8)将所述下段管(6)分隔成位于锁气件(8)上方的管一(19)和位于锁气件(8)下方的管二(20),所述锁气件(8)包括水平设置呈圆筒状的外壳(9)、水平穿设在外壳(9)内的转轴(10)以及固定在转轴(10)外侧的数个隔板(11),所述外壳(9)的两端封闭且外壳(9)的上下两侧分别开设有与管一(19)连通的通孔一(21)以及与管二(20)相连通的通孔二(22),相邻两个所述隔板(11)之间形成料斗(12),所述转轴(10)能带动任意一个所述料斗(12)绕转轴(10)的轴线周向转动并使该料斗(12)与管一(19)相连通或者与管二(20)相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11)远离所述转轴(10)的端部与所述外壳(9)的内壁相邻。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固废直燃掺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段管(6)的下端通过三通管件(13)与所述吹料管路(2)相连通,所述三通管件(13)顶部与所述下段管(6)相连接的端部相对于竖直方向倾斜设置并使所述三通管件(13)的下料方向和送风方向之间的夹角为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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