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声单体和耳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3349213.5 | 申请日: | 202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0688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6 |
发明(设计)人: | 王苗苗;郭晓冬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梁馨怡 |
地址: | 261031 山东省潍***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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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声 单体 耳机 | ||
1.一种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声单体包括具有出音孔的壳体、设于所述壳体内的两个发声单元,两个所述发声单元的振膜相对间隔设置,所述壳体上还开设有均压孔,所述出音孔和所述均压孔分别与两个所述发声单元之间的间隙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中隔件,所述中隔件设于两个所述发声单元的振膜之间,所述中隔件和一个所述发声单元之间形成连通所述出音孔的第一前腔,所述中隔件和另一个所述发声单元之间形成第二前腔,所述中隔件上开设有连通所述第一前腔和第二前腔的通气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均压孔与所述第一前腔连通。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均压孔与所述第二前腔连通。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上壳和下壳,所述上壳收容形成所述第一前腔的发声单元,所述下壳收容形成所述第二前腔的发声单元;
所述中隔件位于所述上壳和所述下壳之间,并且分别与所述上壳和所述下壳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隔件包括分别与所述发声单元相对间隔设置的隔板和中空的外框,所述外框的外周侧与所述上壳和所述下壳连接,所述隔板的外周侧与所述外框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还设置有与所述均压孔相对设置的均压缺口。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声单元的振膜振动方向与所述出音孔的出音方向垂直,所述出音孔和所述均压孔分设于所述壳体的相对两端。
9.如权利要求2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发声单元中一个为低音发声单元,另一个为低音发声单元或高音发声单元。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声单体,其特征在于,与所述中隔件形成所述第一前腔的发声单元为高音发声单元,与所述中隔件形成所述第二前腔的发声单元为低音发声单元。
11.一种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包括具有收容空间的外壳和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声单体,所述发声单体将所述收容空间划分为耳机前腔和耳机后腔,所述出音孔与所述耳机前腔连通,所述均压孔与所述耳机后腔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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