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泌尿系统癌症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53765.5 | 申请日: | 2020-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0715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8 |
发明(设计)人: | R·帕尼库奇;S·阿兰吉奥;C·伯曼;M·蒙泰思;H·索伊弗;G·李;C·丹布科夫斯基;D·穆尔里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QED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Q1/6886 | 分类号: | C12Q1/6886;C12Q1/6883;A61P3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牟科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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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泌尿系统 癌症 方法 | ||
1.一种在有此需要的患者中治疗上尿路上皮癌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患者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尿路上皮癌是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尿路上皮癌是非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不符合用基于顺铂的化疗疗法治疗的条件。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先前给药过基于顺铂的化疗,但具有残留癌。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发生在肾输尿管切除术或输尿管下段切除术之后。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通过将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给药于有此需要的患者来治疗膀胱尿路上皮癌相比,将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给药于所述患者在治疗上尿路上皮癌中具有更大的功效。
8.一种在有此需要的患者中治疗尿路上皮癌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患者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患者先前已经进行肾输尿管切除术、输尿管下段切除术、或膀胱切除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是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或膀胱尿路上皮癌。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是非侵入性上尿路上皮癌或膀胱尿路上皮癌。
11.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不符合用基于顺铂的化疗疗法治疗的条件。
12.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先前给药过基于顺铂的化疗,但具有残留癌。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包括每天一次口服给药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给药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包括28天周期,其中连续3周内每天一次向所述患者口服给药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并且在1周内不给药英菲格拉替尼。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100mg单位剂量和25mg单位剂量提供。
16.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约125mg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单位剂量提供。
17.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的英菲格拉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经由局部给药而给药于所述患者。
18.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
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具有FGFR3突变、基因重排或基因融合。
20.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尿路上皮癌具有FGFR3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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