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使用罗伯茨四连杆机构悬架的机动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2080063088.5 | 申请日: | 2020-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6460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22 |
发明(设计)人: | A·拉法埃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K21/02 | 分类号: | B62K21/02;B62K25/24;B62K5/08;B62K5/10;B60G3/20;B60G15/06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朱巧博 |
地址: | 意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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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使用 罗伯茨四 连杆机构 悬架 机动车辆 | ||
1.一种鞍乘式机动车辆(1;101;201),其具有至少一个后驱动轮(5;105;205)和至少一个前转向轮(7;107;207X,207Y),所述前转向轮连接至被提供有围绕转向轴线(A-A)的旋转运动的可旋转臂(9;109;209X,209Y);其中,轮支撑件(37;137)通过插置包括减震器(22;122)的悬架(17;117;217X,217Y)而连接至可旋转臂(9;109;209X,209Y),所述轮支撑件(37;137)支撑前转向轮(7;107;207X,207Y)并限定所述前转向轮(7;107;207)的旋转轴线(B-B);其特征在于,悬架(17;117)包括罗伯茨四连杆机构,其中,罗伯茨四连杆机构包括第一曲柄(31;131)和第二曲柄(33;133),所述第一曲柄通过第一曲柄的第一铰接部(31A;131A)铰接至可旋转臂(9;109)并通过第一曲柄的第二铰接部(31B;131B)铰接至罗伯茨四连杆机构的连接杆(35;135);所述第二曲柄通过第二曲柄的第一铰接部(33A;133A)铰接至可旋转臂(9;109)并通过第二曲柄的第二铰接部(33B;133B)铰接至连接杆(35;135);并且其中,轮支撑件(37;137)被约束在连接杆(35;135)的附件(36;136)的约束点处,所述附件在第一曲柄(31;131)和第二曲柄(33;133)之间延伸并且在悬架(17;117)的悬架运动期间保持在第一曲柄和第二曲柄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101;201),其中,前转向轮(7;107;207X,207Y)连接至单个可旋转臂(9;109;209X,209Y)。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其中,罗伯茨四连杆机构的轮支撑件(37)被约束至连接杆(35),使得前转向轮(7)的旋转轴线(B-B)平行于第一曲柄(31)的第一铰接部(31A)和第二铰接部(31B)的轴线以及第二曲柄(33)的第一铰接部(33A)和第二铰接部(33B)的轴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其中,轮支撑件(37)被刚性地连接至连接杆(35)的附件(136),并且形成用于支撑前转向轮(7)的轴承的支座。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其中,第一曲柄(31)的第一铰接部(31A)和第二铰接部(31B)以及第二曲柄(33)的第一铰接部(33A)和第二铰接部(33B)具有与前转向轮(7)的旋转轴线(B-B)平行的轴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01),其中,第一曲柄(131)的第一铰接部(131A)和第二铰接部(131B)、以及第二曲柄(133)的第一铰接部(133A)和第二铰接部(133B)具有相互平行且与包括前转向轮(107)的旋转轴线(B-B)的平面正交的轴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01),其中,轮支撑件(137)围绕与第一曲柄(131)的第一铰接部(131A)和第二铰接部(131B)的轴线以及第二曲柄(133)的第一铰接部(133A)和第二铰接部(133B)的轴线基本平行的轴线(C-C)铰接至连接杆(135)的附件(136)。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01),其中,轮支撑件(137)将前转向轮(107)支撑在这样的位置处,使得前转向轮(107)的旋转轴线(B-B)与轮支撑件(137)绕其铰接至连接杆(135)的所述轴线(C-C)正交。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鞍乘式机动车辆(1;101;201),包括盘式制动器,盘式制动器具有卡钳(25;125)、和与前转向轮(7;107;207X,207Y)成一体的盘(23;123),其中,所述卡钳被刚性地连接至轮支撑件(3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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