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粉香、麝香气味剂大环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88265.5 | 申请日: | 2020-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8295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9 |
发明(设计)人: | A·A·伯克贝克;U·曼德莱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弗门尼舍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B9/00 | 分类号: | C11B9/00;C07D3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16 | 代理人: | 刘卓然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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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粉香 麝香 气味 剂大环 | ||
1.一种物质组合物,其包含:
a)0.5至8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b)0.5至30%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c)0至30%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和
d)0.5至8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
百分比相对于物质组合物的总重量计;并且
其中E-非对映异构体与Z-非对映异构体的重量比在40:60至15:85的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质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
a)7至8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b)0.5至25%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c)0至30%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和
d)0.5至8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的物质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
a)40至8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b)2至25%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c)0至20%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和
d)0.5至3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物质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
a)50至8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b)5至20%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2-烯-2-酮;
c)0至20%w/w的(E)-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和
d)0.5至25%w/w的(Z)-氧杂环十六碳-13-烯-2-酮。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物质组合物,其中该E-非对映异构体与该Z-非对映异构体的重量比在30:70至17:83的范围内,优选在25:75至18:82的范围内。
6.一种给予、增强、改善或改良加香组合物或已加香制品的气味特性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所述组合物或制品中加入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至5中定义的物质组合物。
7.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物质组合物作为加香成分的用途。
8.一种加香组合物,其包含:
i)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物质组合物;
ii)至少一种从由香料载体和香料基料构成的群组中选出的成分;和
iii)可选地,至少一种香料佐剂。
9.一种已加香消费品,其包含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式(I)化合物或权利要求8中定义的加香组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已加香消费品,其中该香料消费品是香水、织物护理产品、身体护理产品、化妆品制剂、皮肤护理产品、空气护理产品或家居护理产品。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已加香消费品,其中该香料消费品是精细香水、涂抹式香水或淡香精,古龙水、剃须水或须后水,液体或固体洗涤剂,织物柔软剂,织物清新剂,熨烫水,纸张,漂白剂,地毯清洁剂,窗帘护理产品,洗发剂,着色制剂,颜色护理产品,头发定型产品,牙齿护理产品,消毒剂,私处护理产品,头发喷雾剂,雪花膏,体香剂或止汗剂,脱毛剂,晒黑或防晒产品,指甲产品,皮肤清洁剂,化妆品,香皂,淋浴或盆浴用摩丝、浴油或沐浴露,或足部/手部护理产品,卫生用品,空气清新剂,“即用型”粉末空气清新剂、去霉剂,家具护理产品,擦拭巾,餐具洗涤剂或硬表面洗涤剂,皮革护理产品,汽车护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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