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载震动监控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130418.4 | 申请日: | 2021-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1056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8 |
发明(设计)人: | 彭宇翔;周扬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5/30 | 分类号: | B60R25/30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黄启梅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载 震动 监控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车载震动监控方法,应用于安全气囊控制器SRS,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哨兵模式开启时,进行车辆震动信息获取;
在获取到车辆震动信息时,基于车辆的状态信息进行上报条件判断;
若车辆的状态信息满足上报条件,则主动唤醒网络,并在网络唤醒后基于车辆的当前震动等级执行对应的监控措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车辆的状态信息满足上报条件具体是指:
车辆处于锁车状态,车辆的点火钥匙档位处于off挡位且车辆的蓄电池剩余电量超过设定电量值;
所述车辆的蓄电池剩余电量为车辆的蓄电池电量传感器iBS在进入休眠状态之前最后一次所发送的蓄电池剩余电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车辆的当前震动等级执行对应的监控措施的步骤具体包括:
若车辆的当前震动强度为第一预设震动等级,则向车辆的视频录制装置发送携带有车辆的当前震动等级为第一预设震动等级的第一触发信息,使车辆的视频录制装置仅进行视频录制;
若车辆的当前震动强度为第二预设震动等级,则向车辆的视频录制装置发送携带有车辆的当前震动等级为第二预设震动等级的第二触发信息,使车辆的视频录制装置进行视频录制,并在视频录制后主动向车载信息娱乐终端THU发送通知,以触发车载信息娱乐终端THU将视频录制装置录制的视频上传至服务器TSP,使服务器TSP基于上传的视频进行客户端通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安全气囊控制器SRS进行获取到的车辆震动信息具体是通过安全气囊系统所搭载的各震动传感器进行车辆震动检测得到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视频录制装置按照第一触发信号进行视频录制过程中,若再次获取到车辆震动信息,基于再次获取到的车辆震动信息确定车辆的当前震动强度为第一级震动等级,则不向车辆的视频录制装置发送第一触发信号;
在视频录制装置按照第二触发信号进行视频录制过程中,若再次获取到车辆震动信息,基于再次获取到的车辆震动信息确定车辆的当前震动强度为第二级震动等级,则不向车辆的视频录制装置发送第二触发信号。
6.根据权利要求3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视频录制装置按照第一触发信号进行视频录制过程中,若再次获取到车辆震动信息,基于再次获取到的车辆震动信息确定车辆的当前震动强度为第二级震动等级,则向车辆的视频录制装置发送第二触发信号。
7.一种车载震动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全气囊控制器SRS、车载信息娱乐终端THU、视频录制装置、蓄电池电量传感器iBS和服务器TSP;其中,
安全气囊控制器SRS、车载信息娱乐终端THU、视频录制装置、蓄电池电量传感器iBS分别与车载网关连接;
车载信息娱乐终端THU通过数据线和视频录制装置连接,车载信息娱乐终端THU通过移动网络和服务器TSP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130418.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双工位中底打磨装置
- 下一篇:一种滑坡点位移预测方法、预测设备及存储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