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富ω-3不饱和脂肪酸猪肉的生产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70780.1 | 申请日: | 2021-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5213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8 |
发明(设计)人: | 王腾浩;于震;韩祝君;许明曙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青莲生猪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K50/30 | 分类号: | A23K50/30;A23K10/30;A23K20/111;A23K20/105;A23K20/121;A23K10/37;A23K20/142;A23K20/174;A23K20/189;A23K10/22;A23K10/12;A23K20/20;A01K67/02;A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温可睿 |
地址: | 314317 浙江省嘉兴***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不饱和 脂肪酸 猪肉 生产 方法 | ||
1.一种饲料添加剂,其特征在于,由抗氧化剂和增效剂组成;
所述抗氧化剂和增效剂的质量比为(7~8):0.2;
所述抗氧化剂包括如下质量份的:2~6份冻干山楂,2~6份冻干杨梅、0.05~0.2份没食子酸、0.02~0.1份白藜芦醇和0.5~1.5份柠檬酸;
所述增效剂包括如下质量份的:4~6份肉桂醛、8~12份丁香酚、13~17份百里香酚、0.1~0.3份乙基麦芽酚、0.2~0.4份乙基香兰素和65~75份辅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饲料添加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抗氧化剂和增效剂的质量比为7.8:0.2;
所述抗氧化剂包括如下质量份的:3份冻干山楂,4份冻干杨梅、0.15份没食子酸、0.05份白藜芦醇和0.6份柠檬酸;
所述增效剂包括如下质量份的:5份肉桂醛、10份丁香酚、15份百里香酚、0.2份乙基麦芽酚、0.3份乙基香兰素和69.5份二氧化硅。
3.一种猪饲料,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饲料添加剂、饲料基础成分和预混料;其中所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分数为5%~1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猪饲料,其特征在于,
所述饲料基础成分包括如下质量份的:30~55份玉米、5~12份豆粕、10~25份小麦、0~20份大麦、5~15份麸皮、0~5份苜蓿颗粒和3~10份油脂原料;
所述预混料包括如下质量份的:14~16份氨基酸、50~62份矿物质、0.5~1份维生素、1~3份酶制剂、5~10份酸化剂和20~30份载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猪饲料,其特征在于,
所述油脂原料为发酵膨化亚麻籽、膨化紫苏籽或/和鱼粉;
所述氨基酸包括赖氨酸、蛋氨酸、苏氨酸和色氨酸;
所述矿物质包括氧化锌、硫酸亚铁、硫酸铜和蛋氨酸硒;
所述维生素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泛酸、烟酸、叶酸和生物素;
所述酶制剂包括植酸酶、蛋白酶、淀粉酶、纤维素酶和脂肪酶;
所述酸化剂包括乳酸、富马酸、柠檬酸和苯甲酸;
所述载体为白石粉。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猪饲料,其特征在于,由如下质量份的组分组成:
40份玉米,7份豆粕、18份小麦、10份大麦、5份麸皮、2份苜蓿颗粒、6份发酵膨化亚麻籽、7.8份抗氧化剂、0.2份增效剂、4份预混料,
所述抗氧化剂由3份冻干山楂,4份冻干杨梅、0.15份没食子酸、0.05份白藜芦醇和0.6份柠檬酸组成;
所述增效剂由5份肉桂醛、10份丁香酚、15份百里香酚、0.2份乙基麦芽酚、0.3份乙基香兰素和69.5份二氧化硅组成;
所述预混料由所述预混料包括如下质量份的:15份氨基酸、59份矿物质、0.8份维生素、2份酶制剂、6份酸化剂和17.2份载体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3~6任一项所述的猪饲料,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酵膨化亚麻籽的制备方法包括:将亚麻籽经粉碎、饱和蒸汽熟化,高温高压膨化后,接种乳酸菌和枯草芽孢杆菌,经厌氧发酵后干燥、粉碎制得发酵膨化亚麻籽;
所述冻干山楂的制备方法包括:将山楂鲜果经过采摘、清洗后采用121℃高压蒸汽灭菌,再浸渍糖液后,进行急冷干燥至水分低于10%,经粉碎制得冻干山楂;
所述冻干杨梅的制备方法包括:将山楂鲜果经过采摘、清洗后采用121℃高压蒸汽灭菌,再浸渍糖液后,进行急冷干燥至水分低于10%,经粉碎制得冻干山楂。
8.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饲料添加剂或权利要求3~7任一项所述的猪饲料在提高猪肉中ω-3不饱和脂肪酸和/或延长猪肉货架期中的应用。
9.一种富ω-3不饱和脂肪酸的猪肉生产饲养方法,其特征在于,给予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饲料添加剂或权利要求3~7任一项所述的猪饲料。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饲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饲养方法适宜阶段的猪只体重为50~120kg。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青莲生猪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青莲生猪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27078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