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及卡车有效
申请号: | 202110635651.8 | 申请日: | 2021-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4791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9 |
发明(设计)人: | 刘朝冉;金风云;柴国民;郑震;李寅;李红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20 | 分类号: | B62D25/2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王雪梅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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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驾驶室 地板 总成 卡车 | ||
1.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地板;
地板前横梁,连接在所述前地板的前端且沿车辆的横向方向延伸;
前横梁加强板,其一侧连接于所述地板前横梁的前侧,另一侧连接于所述地板前横梁的后端或者连接于所述前地板,所述前横梁加强板沿所述横向方向延伸,且所述前横梁加强板与所述地板前横梁之间形成第一腔体;
地板纵梁,沿垂直于所述横向方向的纵向方向延伸,所述地板纵梁、所述前横梁加强板和所述前地板之间形成前后贯通的第二腔体;支撑板,设置在所述第二腔体内,所述支撑板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支撑板的所述第一端部连接于所述地板纵梁的前端,所述支撑板的所述第二端部朝向所述前横梁加强板延伸至靠近所述前横梁加强板的位置后向后弯折;
所述支撑板的所述第二端部与所述前横梁加强板之间存在间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前端连接板,其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地板前横梁和所述地板纵梁。
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前横梁由顺次连接的第一横梁部、第二横梁部和第三横梁部组成,所述第一横梁部、所述第二横梁部和所述第三横梁部均沿所述横向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横梁部从所述第二横梁部的前端向上或斜向上延伸,所述第三横梁部从所述第二横梁部的后端向下或斜向下方延伸;
所述前横梁加强板由相互连接的第一加强部和第二加强部组成,所述第一加强部和所述第二加强部均沿所述横向方向延伸,所述第一加强部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二横梁部,且所述第一加强部的后端连接于所述第三横梁部或所述前地板,所述第二加强部从所述第一加强部的前端向上或斜向上延伸直至连接在所述第一横梁部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强部与所述第一加强部之间的夹角为范围在80°-120°之间的任一值。
5.一种卡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驾驶室地板总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卡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驾驶室侧围总成,所述驾驶室侧围总成包括:
侧围外板,沿纵向方向布置;
沿所述纵向方向布置的门槛后段内板,设置在所述侧围外板的内侧,且与所述侧围外板之间形成第三腔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槛后段内板的前端连接于所述驾驶室地板总成的门槛内板,后端连接于所述驾驶室地板总成的B柱下内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围外板的位于所述门槛后段内板的位置由外向内的横截面包括顺次连接的第一外围部、第二外围部和第三外围部,所述门槛后段内板包括第一内板部和第二内板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围部、所述第二外围部和所述第三外围部形成阶梯状,所述第一外围部用于与所述驾驶室地板总成的前地板和所述门槛后段内板的第二内板部均连接,所述第三外围部与所述第二内板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围外板由外向内的横截面还包括顺次连接的第四外围部和第五外围部,所述第一外围部、所述第二外围部、所述第三外围部、所述第四外围部和所述第五外围部形成阶梯状,所述第一外围部位用于与所述驾驶室地板总成的前地板和所述门槛后段内板的第二内板部均连接,所述第五外围部与所述第二内板部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板部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二外围部,所述第二内板部与所述第一内板部之间的夹角为范围在80°-120°之间的任一值。
12.根据权利要求7-11中任一项所述的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室地板总成还包括A柱下内板;
所述A柱下内板、所述门槛内板、所述门槛后段内板和所述B柱下内板作为一个整体与所述侧围外板之间形成一个贯通的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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