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及卡车有效
申请号: | 202110635651.8 | 申请日: | 2021-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4791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9 |
发明(设计)人: | 刘朝冉;金风云;柴国民;郑震;李寅;李红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20 | 分类号: | B62D25/2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王雪梅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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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驾驶室 地板 总成 卡车 | ||
本发明提供了驾驶室地板总成及卡车。该驾驶室地板总成包括前地板;地板前横梁,连接在前地板的前端且沿车辆的横向方向延伸;前横梁加强板,其一侧连接于地板前横梁的前侧,另一侧连接于地板前横梁的后端或者连接于前地板,前横梁加强板沿横向方向延伸,且前横梁加强板与地板前横梁之间形成第一腔体。根据本发明的方案,通过重新设计前横梁加强板的结构,在前横梁加强板与地板前横梁之间形成第一腔体,从而提升驾驶室地板总成的抗弯和碰撞吸能效果,进而在车辆发生正面碰撞后避免驾驶室地板总成在纵向方向上发生较大溃缩,保证了驾驶员膝部与仪表板/转向管柱之间在纵向方向上的距离不会发生较大改变,避免挤压驾驶员的腿部和腹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卡车的碰撞安全性能设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及卡车,该卡车可以是N2类的平头卡车。
背景技术
当前全球各地法规对卡车驾驶室的乘员保护的要求随着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高,重卡的吨位较大,驾驶室空间余量较大,驾驶室可以提供充足的乘员保护,但是轻卡由于吨位较小,驾驶室空间与结构限制,驾驶室普遍未能像重卡一样提供充足的乘员保护。更新发布的GB26512-2020法规进一步提升了7.5吨以上车型驾驶室乘员保护要求,国内市场上现有轻卡驾驶室大多难以满足。
轻卡的驾驶室地板主要由前后地板横梁与左右地板纵梁组成“Ⅱ”形框架结构。为提升驾驶室乘员保护性能以满足以上要求,现有的轻卡驾驶室碰撞安全性能优化技术主要为参照中卡和重卡驾驶室框架进行增强,主要通过在轻卡驾驶室后围增加框架、在地板横向(即车辆的Y向)增加用于传递冲击力的加强件,目的在于将冲击力更顺利地从驾驶室传递至车架,以减少驾驶室在撞击后的变形。
但是以上方案都无法解决当前轻型商用车在面对乘员保护法规要求时,无法平台化拓展小吨位车型驾驶室至中高吨位车型驾驶室的问题:例如因为防撞性能要求提升,在7.5吨以下的车型驾驶室无法满足7.5吨以上车型的法规要求(或者满足旧法规的车型驾驶室无法满足新法规要求)。这种问题导致需要重新开发设计驾驶室,重新投入制造模具,成本巨大,然而若在原有车身基础上改进,被动安全性能提升效果不明显,而产品重量与成本明显增加。并且,以上方案的思路都是堆叠框架或加强件,既增加成本也不符合轻量化设计思路。
发明内容
本申请的发明人发现,当前市场上轻卡驾驶室的乘员保护能力弱主要是由于驾驶室下车身(如地板)强度偏低,在碰撞后在腿部附近变形量大,无法有效保护乘员安全。驾驶室下车身强度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板前横梁与门槛偏弱,在碰撞时地板前横梁两端向后弯折且门槛不能有效支撑,从而带动与其两端相连的A柱向后移动,进而带动安装在A柱上的仪表板管梁向后移动,进而带动安装在仪表板管梁上的转向管柱向后移动,造成碰撞后侵入驾驶员腿部和腹部的安全风险。
本申请的一个目的是要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驾驶室结构无法或没有明显改善乘员腹部和腿部在碰撞后纵向方向(即车辆的X向)上的生存空间的技术问题。
本申请的一个进一步的目的在于适用不同吨位的系列车型平台化开发需求,应对不同级别的碰撞安全法规标准,提升车型的平台化水平,为企业节省开发成本,提升经济效益潜力。
特别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驾驶室地板总成,包括:
前地板;
地板前横梁,连接在所述前地板的前端且沿车辆的横向方向延伸;
前横梁加强板,其一侧连接于所述地板前横梁的前侧,另一侧连接于所述地板前横梁的后端或者连接于所述前地板,所述前横梁加强板沿所述横向方向延伸,且所述前横梁加强板与所述地板前横梁之间形成第一腔体。
可选地,所述驾驶室地板总成还包括:
地板纵梁,沿垂直于所述横向方向的纵向方向延伸;
所述地板纵梁、所述前横梁加强板和所述前地板之间形成前后贯通的第二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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