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资产证券化收益分割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735838.5 | 申请日: | 202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4469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25 |
发明(设计)人: | 邱跃华;钟蕾;赵宋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3 | 分类号: | G06Q40/03;G06Q40/04 |
代理公司: |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张雪萍 |
地址: | 401121 重庆市渝***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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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资产 证券 收益 分割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资产证券化收益分割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内容:
服务器进行业务时,产生数据,根据数据来源,对数据进行等级划分,将数据划分为重要数据和常规数据;
将重要数据发送给空闲的服务器,做重要数据备份;
接收到数据处理信号时,判断服务器当前数据的数据量是否大于历史任一次数据处理的数据的数据量,若大于,则对常规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并生成重要数据处理信号发送给重要数据备份的服务器;
重要数据备份的服务器接收到重要数据处理信号则对重要数据进行数据处理,且完成数据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发送给服务器;
服务器整合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结果和常规数据的数据处理结果,若服务器为核算系统的服务器,则将整合的结果发送给资产证券化系统;
启动交易,获取交易时间点信息和借据信息;
根据借据信息,计算交易时间点的利息、罚息和/或复利的计提余额;
比较计提余额以及交易日后还款的利息、罚息和/或复利,计算差额,并进行收益分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资产证券化收益分割方法,其特征在于:交易包括转让和赎回,若交易为转让,则所述交易时间点为分润日;若所述交易为赎回,则所述交易时间点为赎回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资产证券化收益分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借据信息,计算交易时间点的利息的计提余额,包括:
当交易为转让时,根据借据信息中的包括的当前已计提利息余额,分润日后的还款明细和计提明细,计算分润日的已计提利息余额,其中分润日的已计提利息余额=当前利息计提余额+分润日后还款利息-分润日后计提利息;
当交易为赎回时,根据借据信息中的包括的当前已计提利息余额,赎回日后的还款明细和计提明细,计算赎回日的已计提利息余额,其中赎回日信托的已计提利息余额=当前利息计提余额+赎回日后还款利息-赎回日后计提利息-赎回日时资产方未结算利息,所述赎回日时资产方未结算利息=当前资产方未结算利息+赎回日后结算给资产方的利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资产证券化收益分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借据信息,计算交易时间点的罚息的计提余额,包括:
当交易为转让时,根据借据信息中的包括的当前已计提罚息余额,分润日后的还款明细和计提明细,计算分润日的已计提罚息余额,其中分润日的已计提罚息余额=当前罚息计提余额+分润日后还款罚息-分润日后计提罚息;
当交易为赎回时,根据借据信息中的包括的当前已计提罚息余额,赎回日后的还款明细和计提明细,计算赎回日的已计提罚息余额,其中赎回日信托的已计提罚息余额=当前罚息计提余额+赎回日后还款罚息-赎回日后计提罚息-赎回日时资产方未结算罚息,所述赎回日时资产方未结算罚息=当前资产方未结算罚息+赎回日后结算给资产方的罚息。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资产证券化收益分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借据信息,计算交易时间点的复利的计提余额,包括:
当交易为转让时,根据借据信息中的包括的当前已计提复利余额,分润日后的还款明细和计提明细,计算分润日的已计提复利余额,其中分润日的已计提复利余额=当前复利计提余额+分润日后还款复利-分润日后计提复利;
当交易为赎回时,根据借据信息中的包括的当前已计提复利余额,赎回日后的还款明细和计提明细,计算赎回日的已计提复利余额,其中赎回日信托的已计提复利余额=当前复利计提余额+赎回日后还款复利-赎回日后计提复利-赎回日时资产方未结算复利,所述赎回日时资产方未结算复利=当前资产方未结算复利+赎回日后结算给资产方的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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