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110773504.7 | 申请日: | 2021-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3114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徐亚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乐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2C4/10 | 分类号: | B02C4/10;B02C4/30;B02C4/42;B01F13/10;B01F7/18 |
代理公司: | 武汉华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2237 | 代理人: | 康晨 |
地址: | 226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连续 混炼 处理 设备 | ||
1.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内开设有混炼室(2),且混炼室(2)下部成斗状,所述混炼室(2)内设有混炼机构(7),所述箱体(1)内部竖直开设有呈圆柱状的转运槽(801),且转运槽(801)位于混炼室(2)正下方,所述转运槽(801)内设有转运机构(8),所述转运机构(8)包括转运槽(801)内同轴转动连接的圆盘(802),且圆盘(802)的上端面、下端面分别与转运槽(801)的内顶壁、内底壁密封滑动连接,所述圆盘(802)上贯穿开设有两个与第一连通孔(9)、第二连通孔(10)、第三连通孔(12)对应的竖槽(805),所述圆盘(802)下端面同轴开设有沉槽(806),所述箱体(1)下端面与转运槽(801)内底壁之间贯穿开设有与沉槽(806)对应的通孔(804),所述通孔(804)内固定安装有转运电机(803),且转运电机(803)的输出轴与沉槽(806)的内顶壁同轴固定连接,所述转运槽(801)内顶壁与混炼室(2)内底壁之间分别竖直开设有两个第一连通孔(9)和两个第二连通孔(10),所述转运槽(801)内底壁与箱体(1)下端面之间竖直开设有两个与第二连通孔(10)对应的第一排料口(11),所述转运槽(801)内底壁与箱体(1)下端面之间竖直开设有两个第三连通孔(12),所述箱体(1)下端面设有与第三连通孔(12)配合的细磨机构(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混炼机构(7)包括箱体(1)上端面固定安装的驱动电机(701),所述驱动电机(701)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转杆(702),所述转杆(702)的下端面贯穿箱体(1)上端面并延伸至混炼室(2)内,所述转杆(702)位于混炼室(2)内部分均匀固定连接有多个搅拌叶(70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杆(702)下端同轴固定连接有圆柱体(704),所述圆柱体(704)的周壁沿径向均匀固定连接有多个刮板(705),且每块刮板(705)的下端均与混炼室(2)内底壁滑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细磨机构(13)包括箱体(1)下端面固定连接的两个与第三连通孔(12)对应的安装块(1301),每个所述安装块(1301)内均水平开设有圆柱状的研磨槽(1302),每个所述研磨槽(1302)内均转动连接有转辊(1303),每个所述转辊(1303)周壁与研磨槽(1302)的槽壁上均固定连接有凸块(1305),两个所述转辊(1303)之间水平同轴固定连接有水平轴(130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安装块(1301)上端面与研磨槽(1302)之间均贯穿开设有与第三连通孔(12)对应的进料口(1308),每个所述研磨槽(1302)内底壁均贯穿开设有第二排料口(1307),其中一个所述安装块(1301)侧壁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1309),所述伺服电机(1309)的输出轴贯穿安装块(1301)侧壁并延伸至对应研磨槽(1302)内,所述伺服电机(1309)的输出轴与对应转辊(1303)同轴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转辊(1303)的两端均同轴固定套设有密封圈(1306),且每个密封圈(1306)的外圈均与对应的研磨槽(1302)的槽壁密封滑动连接,且位置对应的两个密封圈(1306)均位于对应进料口(1308)、第二排料口(1307)、凸块(1305)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连续式混炼飞灰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上端面与混炼室(2)之间分别连通设有飞灰定量给料口(3)、水泥定量给料口(4)、注水管(5)和加药管(6),所述注水管(5)、加药管(6)、第一排料口(11)、第二排料口(1307)内均设有电磁阀。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乐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江苏乐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773504.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