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44875.X | 申请日: | 2021-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6659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9 |
发明(设计)人: | 马兴元;贺士玉;张文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夏廷远活性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D17/00 | 分类号: | F27D17/00;C01B32/39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63 | 代理人: | 逯长明;许伟群 |
地址: | 753400 宁夏回*** | 国省代码: | 宁夏;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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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活性炭 炭化 尾气 余热 回收 利用 装置 方法 | ||
1.一种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过第一烟气管道与炭化炉的沉降室下部出口连通的除焦池,所述除焦池出口处通过连接管道连通有后置焚烧室,所述除焦池出口处通过第二烟气管道连通有耐高温高压风机,所述耐高温高压风机的出口处通过第三烟气管道连通有点火装置,所述点火装置的一侧设置有前置焚烧室,所述前置焚烧室的一侧连通设置有蓄热室,所述蓄热室与所述炭化炉连通,所述炭化炉靠近所述蓄热室的一端下侧设置有出料管,所述沉降室的上侧倾斜设置有进料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烟气管道上还设置有防爆阀,所述第三烟气管道上还设置有气体止回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热室的内侧壁还设置有孔状格子砖。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装置包括点火总成、与所述第三烟气管道连通的气体混合室和螺旋风机,所述气体混合室与所述前置焚烧室连通设置,所述螺旋风机设置于所述气体混合室和所述前置焚烧室之间,所述点火总成设置于所述气体混合室外。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炉通过支撑底座进行支撑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焚烧室和所述点火装置的连接处还连通设置有供氧风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置焚烧室的出口处连通设置有余热锅炉,所述余热锅炉的排烟管道上连通设置有引风机,所述引风机的出口处连通设置有湿法脱硫塔,所述湿法脱硫塔的出口处连通设置有湿电除尘器。
8.一种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方法,基于权利要求1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前置焚烧室点火口处用天然气点火干烘到1000-1200℃之后,经沉降室上侧的下料管向炭化炉内投入炭化料;
所述炭化料遇热产生的可燃烟气经第一烟气管道进入除焦池进行降尘处理;
降尘处理后的三分之一可燃烟气通过耐高温高压风机经第二烟气管道和第三烟气管道引入所述前置焚烧室内,并通过点火装置向所述前置焚烧室内加入空气和所述可燃烟气混合燃烧;
燃烧产生的热能进入蓄热室蓄热燃烧后进入所述炭化炉内参与炭化;
降尘处理后的三分之二可燃烟气通过连接管道进入后置焚烧室进行换热处理后排放。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活性炭炭化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降尘处理后的三分之二可燃烟气通过连接管道进入后置焚烧室进行换热处理后排放包括:
经所述后置焚烧室换热产生的烟气进入余热锅炉使用后,通过引风机将余热锅炉排烟管道产生的烟气引入湿法脱硫塔进行脱硫处理;
脱硫处理后的烟气进入湿电除尘器除尘后排入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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