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52986.5 | 申请日: | 2021-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7887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3 |
发明(设计)人: | 林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052 | 分类号: | A23B4/052;B08B9/087;F27D2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97 | 代理人: | 刘颖 |
地址: | 20150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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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烟熏 肉质 食品 系统 | ||
1.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熏系统包括:
生烟机构(1),所述发烟机构包括生烟机体(101),所述生烟机体(101)中安装有锯末储存箱(102),所述锯末储存箱(102)上安装有出料管(104);
烟熏机构(2),所述烟熏机构(2)包括烟熏炉(201),所述烟熏炉(201)与所述生烟机体(101)通过进烟管(3)连接,所述烟熏炉(201)中安装有环形支架(202),所述环形支架(202)与升降装置连接,所述升降装置与传动装置连接;清洁机构(4),所述清洁机构(4)包括清洁杆,所述清洁杆与横向支撑杆(402)连接,所述横向支撑杆(402)与所述环形支架(202)可拆卸连接;
尾气处理机构(5),所述尾气处理机构(5)与所述烟熏炉(201)通过出烟管(6)连接;所述尾气处理机构(5)中安装有若干个依次连接的处理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管(104)下方安装有斜板(106),所述斜板(106)上安装有点火器(107),所述出料管(104)上安装有电磁阀(10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106)上设置有若干个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径为0.5~1mm,所述锯末的直径为2~5mm;所述斜板(106)的下方安装有挡板(108),所述挡板(108)与生烟机体(101)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锯末储存箱(102)顶部设置有盖板(103),所述盖板(103)与所述锯末储存箱(102)转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烟机构(1)安装在所述尾气处理机构(5)的上方,所述烟熏机构(2)和所述尾气处理机构(5)均安装在底座(7)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支架(202)包括若干个同心固定环(2021),相邻的固定环(2021)通过连接杆(20222)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装置为气缸(203),所述气缸(203)的伸缩杆贯穿所述烟熏炉(201)的底部并与环形支架(202)连接;所述传动装置为电机(205),所述气缸(203)安装在固定盘(204)上,所述固定盘(204)与电机(205)通过传动带(206)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杆为L型清洁杆(40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L型清洁杆(401)包括竖向清洁杆(4011),所述竖向清洁杆(4011)的顶部与横向支撑杆(402)连接,所述竖向清洁杆(4011)的底部与横向清洁杆(4012)连接,所述横向清洁杆(4012)用于清洁所述烟熏炉(201)底部,所述竖向清洁杆(4011)用于清洁所述烟熏炉(201)侧壁。
10.根据权利要求1~6、9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烟熏肉质食品的烟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罐包括依次连接的酸性处理罐(501)、碱性处理罐(502)和水处理罐(503),所述酸性处理罐(501)与出烟管(6)连接,所述水处理罐(503)上安装有排气管(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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