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11015017.0 | 申请日: | 2021-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5883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5 |
发明(设计)人: | 辛志军;向少杰;李进;剧松立;毛启明;陶功稆;冯新文;张西峰;廖文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2/44 | 分类号: | A61F2/44;A61F2/46;A61B17/02 |
代理公司: | 成都正德明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360 | 代理人: | 张小娟 |
地址: | 563000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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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脊柱 内镜下可 撑开 可回收 融合 装置 | ||
1.一种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植入框架(1)、设置在植入框架(1)上的安装管(2)、设置在植入框架(1)内的植入腔(3)以及设置在植入框架(1)侧面并与植入框架(1)滑动连接的撑块(4),所述撑块(4)的底端设有第一顶出面(41),所述植入腔(3)内设有与撑块(4)滑动连接的顶块(5),所述顶块(5)靠近撑块(4)的一端设有与第一顶出面(41)对应的第二顶出面(51),所述顶块(5)远离撑块(4)的一端与植入框架(1)螺纹连接,所述顶块(5)内设有与安装管(2)内腔以及植入腔(3)连通的植骨孔(6),所述安装管(2)内设有与植骨孔(6)可拆卸连接的旋进杆(7);
所述植入框架(1)的各个边侧均设有与植入腔(3)连通的植骨洞(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撑块(4)外侧和植入框架(1)外侧均设有均匀分布的防滑齿(8)。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框架(1)的前端设有与其一体成型的推进部(12),所述推进部(12)前端的截面形状为弧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进杆(7)靠近植骨孔(6)的一端设有多边形固定凸块(71),所述植骨孔(6)的内壁上设有与多边形固定凸块(71)对应的多边形固定槽(6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边形固定凸块(71)的外壁设有第一弹性钢珠(711),所述多边形固定槽(61)的槽壁上设有与第一弹性钢珠(711)对应的第一钢珠槽(6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框架(1)靠近安装管(2)的一端设有杆固定孔(12),所述安装管(2)上设有与杆固定孔(12)对应的固定耳(2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耳(21)的内壁设有第二弹性钢珠(211),所述杆固定孔(12)的孔壁上设有与第二弹性钢珠(211)对应的第二钢珠槽(12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脊柱内镜下可撑开、可回收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进杆(7)的后端设有旋转柄(72),并且所述安装管(2)的外侧设有手握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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