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在防治根结线虫病方面的应用在审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2111188908.6 申请日: 2021-10-12
公开(公告)号: CN113826620A 公开(公告)日: 2021-12-24
发明(设计)人: 黄衍章;李彩斌;李章海;毛振坤;杨云飞;丁涛 申请(专利权)人: 安徽农业大学
主分类号: A01N35/06 分类号: A01N35/06;A01N65/30;A01P5/00
代理公司: 武汉宇晨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2001 代理人: 黄瑞棠
地址: 230036 安徽*** 国省代码: 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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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两种蒽醌类 化合物 防治 线虫病 方面 应用
【权利要求书】:

1.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在防治根结线虫病方面的应用,其特征在于:

①所述两种蒽醌类化合物源于掌叶大黄根茎提取物,分别为大黄素(1,3,8-三羟基-6-甲基蒽醌)和芦荟大黄素(1,8-二羟基-3-羟甲基蒽醌),其化学结构式分别见图1和图2;

②所述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展现了它对南方根结线虫较强的毒杀活性,大黄素的使用浓度为1~10mg/mL,处理72h时对南方根结线虫的致死率高于50%;芦荟大黄素的使用浓度为2~20mg/mL,处理72h时对南方根结线虫的致死率高于50%;

③所述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大黄素和芦荟大黄素混合使用的浓度比例为2:1~3:1,使用浓度为1~10mg/mL,处理72h时对南方根结线虫的致死率高于60%;

④所述蒽醌类化合物是从传统的中草药中筛选的对南方根结线虫具有毒杀作用的植物源提取物,可用于开发源于中药草的杀线剂;

⑤所述掌叶大黄根茎提取物防治根结线虫的使用浓度为1~4mg/mL,灌液量为100~500mL,对番茄根结线虫病的盆栽防治效果高于60%;

⑥所述掌叶大黄根茎提取物可用于制备防治根结线虫病的水乳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可溶粒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油悬浮剂和片剂。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在防治根结线虫病方面的应用,其特征在于:

实施例1:掌叶大黄根茎乙醇提取物对南方根结线虫的生物活性。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在防治根结线虫病方面的应用,其特征在于:

实施例2:掌叶大黄根茎提取蒽醌类化合物对南方根结线虫的毒杀活性。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在防治根结线虫病方面的应用,其特征在于:

实施例3:掌叶大黄根茎提取物对番茄根结线虫病的盆栽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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