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272034.2 | 申请日: | 2021-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7795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8 |
发明(设计)人: | 钟小华;李维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市碳翁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65/00 | 分类号: | B29C65/00;B29C65/78;C01B32/16;B29L7/00;B29L9/00 |
代理公司: | 武汉市首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229 | 代理人: | 刘牧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连续 制备 纳米 装置 方法 | ||
1.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包括炉管(1)与收集箱体(2),所述炉管(1)的输入端与碳纳米管生成装置(11)相连通,炉管(1)的输出端延伸至收集箱体(2)的内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集箱体(2)包括箱体外壳(21)及其内部开设的箱体内腔(22),所述箱体内腔(22)内设置有上预压滚筒(3)、下预压滚筒(4)与收料滚筒(5),所述上预压滚筒(3)沿纵向往复运动,下预压滚筒(4)的位置固定,上预压滚筒(3)的中部、下预压滚筒(4)的中部上下正对设置,上预压滚筒(3)的中部、下预压滚筒(4)的中部之间夹成有筒间空隙(30), 该筒间空隙(30)与炉管(1)的输出端正对设置;
所述筒间空隙(30)与收料滚筒(5)分别位于箱体内腔(22)的两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料滚筒(5)包括收料滚轴(51)及与其两端相连接的收料滚盘(52),所述收料滚轴(51)与筒间空隙(30)分别位于箱体内腔(22)的两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料滚轴(51)的高度低于筒间空隙(30)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预压滚筒(3)的两端各与一个预压耳板(31)的底端相连接,两个预压耳板(31)的顶端之间通过预压平板(32)相连接,预压平板(32)的顶部通过弹性件(33)与升降板(34)的底部相连接,升降板(34)的正上方设置有一个固定板(35),固定板(35)的位置固定,固定板(35)、升降板(34)的中部分别开设有贯穿的固定螺纹孔(351)、升降螺纹孔(341),固定螺纹孔(351)、升降螺纹孔(341)的内部穿经而过有同一根螺纹杆(36),螺纹杆(36)的顶端延伸至固定板(35)的正上方,螺纹杆(36)的底端依次穿经固定螺纹孔(351)、升降螺纹孔(341)后延伸至升降板(34)、预压平板(32)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36)的顶端与手轮(37)相连接;所述固定板(35)的端部与支撑杆(23)的顶端相连接,支撑杆(23)的底端穿经升降板(34)的端部后与箱体外壳(21)的底部相连接;
所述升降板(34)的端部上开设有贯穿的滑动孔(342),该滑动孔(342)与其内部穿经而过的支撑杆(23)进行纵向的滑动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内腔(22)内还设置有张紧支架(6)与张紧滚筒(61),所述张紧支架(6)位于上预压滚筒(3)、收料滚筒(5)之间,张紧支架(6)的底部的两端分别与一个张紧座(62)相连接,张紧座(62)与伸缩架(63)一一对应,张紧座(62)与伸缩架(63)的一端相连接,伸缩架(63)的另一端与张紧滚筒(61)的端部相连接;
所述张紧滚筒(61)的运动路径位于张紧支架(6)、收料滚筒(5)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管(1)包括后端管道(12)与前端管道(13),所述后端管道(12)的输入端与碳纳米管生成装置(11)相连通,后端管道(12)的输出端与前端管道(13)的输入端相连通,前端管道(13)的输出端延伸至收集箱体(2)的内部;
所述后端管道(12)与前端管道(13)之间的连通处设置有封闭板(14),该封闭板(14)沿纵向作往复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连续制备碳纳米管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管道(12)的顶部与一号竖管(71)的底端相连通,所述箱体外壳(21)的顶部与二号竖管(72)的底端相连通,一号竖管(71)的顶端与横管(7)的后端相连通,二号竖管(72)的顶端与横管(7)的中部相连通,横管(7)的前端向外延伸,且二号竖管(72)位于横管(7)的前端、一号竖管(71)之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市碳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武汉市碳翁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272034.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