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脸识别隐私保护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43641.8 | 申请日: | 2021-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415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5 |
发明(设计)人: | 周吴尧;薛飞;杨倩;张永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40/16 | 分类号: | G06V40/16;G06F21/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蔡舒野 |
地址: | 100005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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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隐私 保护 系统 方法 | ||
1.一种人脸识别隐私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在采集方和识别方分别部署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和服务能力;其中:
所述采集方配置为,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一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关联,并将所述第一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一人脸特征信息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所述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配置为,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第一人脸特征信息、第二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二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加密得到隐匿身份标识信息以及隐匿人脸特征信息,并传输至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其中,所述第二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二人脸特征信息为虚假的身份标识信息以及虚假的人脸特征信息;
所述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配置为,依据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利用多方安全计算技术查询识别方人脸特征信息库,将查询到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利用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进行加密后与隐匿人脸特征信息的特征值在密文状态下进行同态比较匹配,并将匹配结果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方包括:
通过面容信息采集设备获取人脸面容信息;
根据识别方提供的人脸特征信息提取能力从采集到的人脸面容信息中提取人脸特征信息;其中,采集方使用的人脸特征信息提取算法与识别方的人脸特征信息提取算法保持一致;
将身份标识信息与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关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包括:
将隐匿身份标识信息作为筛选条件,利用多方安全计算技术查询识别方的人脸特征信息库,筛选出与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匹配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
将所述与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匹配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利用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进行加密后与采集方输出的隐匿人脸特征信息的特征值在密文状态下进行同态比较匹配,并获取匹配结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还包括:
若依据隐匿身份标识信息未筛选出与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匹配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则将不进行特征值匹配,并将预设值作为匹配结果发送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若依据隐匿身份标识信息筛选出与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匹配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则将所述第三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处理后与隐匿人脸特征信息进行特征值的同态比较匹配并获取匹配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还包括:
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将进行特征值匹配后的匹配结果加密后通过网络通信发送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或在匹配结果中增加虚构的身份标识信息、虚构的人脸特征信息以及虚构的匹配结果并进行加密,作为匹配结果的混淆信息发送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包括:
依据第一身份标识信息对匹配结果进行筛选,获取与第一身份标识信息对应的匹配结果;
对所述与第一身份标识信息对应的匹配结果进行解密,获取与第一身份标识信息匹配的人脸识别匹配结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与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包括:
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申请建立信任关系,并发送邀请信息至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接收邀请信息,并确认建立信任关系;
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申请使用识别方的数据信息,并将申请信息发送至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接收申请信息,并进行授权确认;其中,所述数据信息包括人脸特征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识别方配置为,获取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发送的隐匿人脸特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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