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脸识别隐私保护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43641.8 | 申请日: | 2021-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415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5 |
发明(设计)人: | 周吴尧;薛飞;杨倩;张永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40/16 | 分类号: | G06V40/16;G06F21/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蔡舒野 |
地址: | 100005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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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隐私 保护 系统 方法 |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人脸识别隐私保护系统及方法。所述系统包括:采集方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一人脸特征信息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第一人脸特征信息、第二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二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加密得到隐匿身份标识信息以及隐匿人脸特征信息,并传输至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依据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将查询到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加密后与隐匿人脸特征信息的特征值在密文状态下进行同态比较匹配,并将匹配结果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采用本技术方案,实现在人脸信息传输过程中以及人脸识别使用过程中对用户人脸识别信息进行保护,避免泄露用户隐私。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人脸识别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人脸识别隐私保护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互联网应用已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脸作为人类个体的生物特征,是个人身份认证的主要方式之一,刷脸开机、刷脸打卡以及刷脸支付等各类以人脸生物特征进行的应用层出不穷。人脸信息作为人类个体的重要生物特征,与个人财产以及人格权益等息息相关,一旦出现人脸信息的泄露以及滥用,将导致信息所有者遭受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如何防止在人脸识别使用过程中信息泄露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人脸识别隐私保护系统及方法,以实现在人脸信息传输过程中以及人脸识别使用过程中对用户人脸识别信息进行保护,避免泄露用户隐私。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人脸识别隐私保护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在采集方和识别方分别部署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和服务能力;其中:
所述采集方配置为,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一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关联,并将所述第一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一人脸特征信息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所述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配置为,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第一人脸特征信息、第二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二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加密得到隐匿身份标识信息以及隐匿人脸特征信息,并传输至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其中,所述第二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二人脸特征信息为虚假的身份标识信息以及虚假的人脸特征信息;
所述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配置为,依据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利用多方安全计算技术查询识别方人脸特征信息库,将查询到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利用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进行加密后与隐匿人脸特征信息的特征值在密文状态下进行同态比较匹配,并将匹配结果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人脸识别隐私保护方法,包括:
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一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关联,并将所述第一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一人脸特征信息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将第一身份标识信息、第一人脸特征信息、第二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二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加密得到隐匿身份标识信息以及隐匿人脸特征信息,并传输至识别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其中,所述第二身份标识信息以及第二人脸特征信息为虚假的身份标识信息以及虚假的人脸特征信息;
依据隐匿身份标识信息利用多方安全计算技术查询识别方人脸特征信息库,将查询到的第三人脸特征信息利用多方安全计算引擎进行加密后与隐匿人脸特征信息的特征值在密文状态下进行同态比较匹配,并将匹配结果传输至采集方多方安全计算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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