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健脾益肾化浊法防治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78471.7 | 申请日: | 2021-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8394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张允岭;金香兰;申伟;赵珈艺;魏竞竞;曾子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
主分类号: | G16H50/30 | 分类号: | G16H50/30;G16H50/20 |
代理公司: | 上海德誉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426 | 代理人: | 曹翠翠 |
地址: | 100089***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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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健脾益肾化浊法 防治 急性 卒中后 认知 障碍 试验 方法 | ||
1.健脾益肾化浊法防治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选取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人员:按照标准纳入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人员的名单,根据排除标准剔除不符合人员,并排除符合退出标准的人员;
S2、记录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试验人员的各项信息:确认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试验人员的名单,并记录各项信息,如个人信息和病史信息;
S3、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人员的药物试验:将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人员分为两组,一组为干预组,另一组为对照组,干预组采用常规治疗配合健脾益肾化浊法治疗,对照组采用常规治疗+模拟剂,两组均按照每日2次,疗程为90天配合治疗,分别于入选当天、干预30天、60天、90天观察记录中医证候,于入选当天及第90天测神经心理学量表、神经功能缺损评定量表、疾病残疾程度评价,并进行安全性检查;
S4、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试验人员药物结果的测评:采用现代生物学指标、神经心理学检测、神经功能缺损评价、疾病残疾程度评价、中医证候观察表对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人员进行检测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脾益肾化浊法防治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中,纳入标准的内容:
符合西医脑梗死诊断;
符合脑梗死OCSP分型中部分前循环梗死、后循环梗死或腔隙梗死;
发病21天以内;
年龄在40岁以上,80岁以下者;
神经心理学检测:MoCA<26分;
19分(文盲组为17分)≤MMSE评分≤26分(文盲组为24分);
受试者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脾益肾化浊法防治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中,排除标准的内容: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脑梗死OCSP分型中的全前循环梗死;
脑出血及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肿瘤、脑外伤、血液病等引起的卒中患者;
发病超过21天;
因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及其他心脏病合并房颤,引起脑栓塞者;
因严重视、听功能障碍、失用、失语不能配合检查者;
可影响认知功能的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病情沟通困难者,精神疾患患者;
抑郁症,汉密尔顿抑郁量表评分≥17分;
过去6个月内确定为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其他可引起认知损害的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异常、严重贫血、梅毒和HIV;
既往卒中病史且遗留严重后遗症,不能配合神经心理学检查者;
有严重原发性疾病,不能依从上述方案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脾益肾化浊法防治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中,退出标准的内容:
已经入选的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出现了不宜继续进行试验的情况下,研究者决定该例退出试验;
受试者中途提出退出临床研究,中止观察或受试者虽未明确提出退出试验,但不再受检测与配合而失访;
研究期间受试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或病情恶化,需采取紧急措施者,可中止研究,为出组病例;
研究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不宜继续参加研究者可中止研究,属于退出病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脾益肾化浊法防治急性卒中后认知障碍的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中,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文化程度、体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
病史主要包括主诉、现病史、用药情况、既往史、家族史、婚育史、过敏史、烟酒嗜好、情志和使用铝制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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