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2121031332.8 申请日: 2021-05-14
公开(公告)号: CN214690137U 公开(公告)日: 2021-11-12
发明(设计)人: 杨长丰 申请(专利权)人: 成都子质科技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B64C1/30 分类号: B64C1/30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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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无人机 工字形 四轴内 折叠 机构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包括,机身板(1)、中心臂(2)和上下两组共四个碳纤维机臂(3),所述机身板(1)连接于中心臂(2)的中部,所述碳纤维机臂(3)上设有电机(4),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机臂折叠组板(5),所述机臂折叠组板(5)为两组、每组两个,所述中心臂(2)两端分别对称连接一组机臂折叠组板(5),每组机臂折叠组板(5)上设有销轴(51)左右对称连接两个碳纤维机臂(3),所述机臂折叠组板(5)左右对称设有弧形滑槽(52),所述弧形滑槽(52)的弧形是以销轴(51)的中心为圆心的圆弧;

所述碳纤维机臂(3)与弧形滑槽(52)对应相交位置上活动连接有滑槽手拧螺丝(53),所述滑槽手拧螺丝(53)可随碳纤维机臂(3)的转动在弧形滑槽(52)内滑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滑槽(52)的弧长对应的圆心角为65~85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纤维机臂(3)为碳纤维方管制成,其销轴连接的端部设有弧形倒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板(1)为两个,两个机身板(1)通过螺丝平行连接于中心臂(2)的中部。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向两侧转动展开,滑槽手拧螺丝(53)随碳纤维机臂(3)分别转动至弧形滑槽(52)远离中心臂(2)的端部时,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在一条直线上;

所述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向中央转动收拢,滑槽手拧螺丝(53)随碳纤维机臂(3)分别转动至弧形滑槽(52)靠近中心臂(2)的端部时,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可紧靠于机身板(1)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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