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121031332.8 | 申请日: | 2021-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469013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2 |
发明(设计)人: | 杨长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子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1/30 | 分类号: | B64C1/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工字形 四轴内 折叠 机构 | ||
1.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包括,机身板(1)、中心臂(2)和上下两组共四个碳纤维机臂(3),所述机身板(1)连接于中心臂(2)的中部,所述碳纤维机臂(3)上设有电机(4),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机臂折叠组板(5),所述机臂折叠组板(5)为两组、每组两个,所述中心臂(2)两端分别对称连接一组机臂折叠组板(5),每组机臂折叠组板(5)上设有销轴(51)左右对称连接两个碳纤维机臂(3),所述机臂折叠组板(5)左右对称设有弧形滑槽(52),所述弧形滑槽(52)的弧形是以销轴(51)的中心为圆心的圆弧;
所述碳纤维机臂(3)与弧形滑槽(52)对应相交位置上活动连接有滑槽手拧螺丝(53),所述滑槽手拧螺丝(53)可随碳纤维机臂(3)的转动在弧形滑槽(52)内滑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滑槽(52)的弧长对应的圆心角为65~85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纤维机臂(3)为碳纤维方管制成,其销轴连接的端部设有弧形倒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板(1)为两个,两个机身板(1)通过螺丝平行连接于中心臂(2)的中部。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工字形四轴内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向两侧转动展开,滑槽手拧螺丝(53)随碳纤维机臂(3)分别转动至弧形滑槽(52)远离中心臂(2)的端部时,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在一条直线上;
所述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向中央转动收拢,滑槽手拧螺丝(53)随碳纤维机臂(3)分别转动至弧形滑槽(52)靠近中心臂(2)的端部时,同组的两个碳纤维机臂(3)可紧靠于机身板(1)的两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子质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成都子质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1031332.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螺纹快装截止阀
- 下一篇:一种无人机的四机臂折叠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