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有效
申请号: | 202121672051.0 | 申请日: | 2021-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533174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发明(设计)人: | 冯惠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煜顺畅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3/04 | 分类号: | E04H3/04 |
代理公司: | 惠州华茂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428 | 代理人: | 赵莹 |
地址: | 516001 广东省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兼具 观光 功能 主体 建筑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主体建筑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包括商铺楼,所述商铺楼的上侧中间处设置有升降电梯井,所述升降电梯井的上侧设置有观光室,所述观光室的外侧设置有观光台,所述观光台的上侧设置有导轨,所述导轨的上侧设置有观光车,通过设置的升降电梯井为框架结构设计,并且升降电梯井的外侧铺设有玻璃,从而能够使观光人员在坐电梯时就能够进行初步观光,设置的观光室为透明玻璃搭建而成,从而能够在观光室内进行360度无死角观光,并且不会发生因为天气而无法观光的情况,通过设置的观光车能够在观光车通过导轨在观光台上做圆周运动,从而能够增加观光时的刺激感,观光的体验效果更好。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主体建筑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
背景技术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现有的建筑主体不具有观光和商铺售卖的功能,并且观光的效果不好。
因此需要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对上述问题做出改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包括商铺楼,所述商铺楼的上侧中间处设置有升降电梯井,所述升降电梯井的上侧设置有观光室,所述观光室的外侧设置有观光台,所述观光台的上侧设置有导轨,所述导轨的上侧设置有观光车。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商铺楼的整体外形为n字形结构设计,并且商铺楼为多层结构设计。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升降电梯井的内部安装有电梯,所述升降电梯井为框架结构设计,并且升降电梯井的外侧铺设有玻璃。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观光室的顶部设置有顶盖,所述顶盖的上侧设置有避雷针。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观光车设置有四组,并且均匀设置在导轨上,所述观光车通过导轨在观光台上做圆周运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观光室对应观光车开设有四组开关门,并且均匀分布在观光室的上,所述观光室外观为透明玻璃搭建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的商铺楼、观光室能够实现主体建筑观光和商铺售卖的功能,并且通过设置的升降电梯井为框架结构设计,并且升降电梯井的外侧铺设有玻璃,从而能够使观光人员在坐电梯时就能够进行初步观光,设置的观光室为透明玻璃搭建而成,从而能够在观光室内进行360度无死角观光,并且不会发生因为天气而无法观光的情况,通过设置的观光车能够在观光车通过导轨在观光台上做圆周运动,从而能够增加观光时的刺激感,观光的体验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观光台结构示意图。
图中:1、商铺楼;2、升降电梯井;3、观光室;301、顶盖;302、避雷针;4、观光台;5、导轨;6、观光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惠州市煜顺畅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惠州市煜顺畅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1672051.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便携式防漏电移动电源
- 下一篇:一种便于收纳的高性能数据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