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烧器以及炊具有效
申请号: | 202122011840.6 | 申请日: | 2021-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559726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1 |
发明(设计)人: | 赵雨;苏慧玲;俞瑜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04 | 分类号: | F23D14/04;F23D14/58;F23D14/64;F24C3/08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杨东明;曾莺华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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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以及 炊具 | ||
1.一种燃烧器,所述燃烧器包括底座、以及位于所述底座下方的基座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设有相互隔离的外环混气腔和内环混气腔,所述外环混气腔包括呈环状的第一混气腔、以及与所述第一混气腔连通且沿所述第一混气腔的径向延伸的第二混气腔;
所述底座的下端开设有与所述外环混气腔连通的外环进气口、与所述内环混气腔连通的内环进气口,且所述内环进气口设置于所述外环进气口内;
所述基座的上端设有第一出气口以及第二出气口,所述第一出气口对应于所述外环进气口设置,且与所述外环进气口的形状和尺寸相匹配,所述第二出气口对应于所述内环进气口设置,且与所述内环进气口的形状和尺寸相匹配,所述第二出气口设置于所述第一出气口内;
其中,所述外环进气口和所述第一出气口均沿所述第一混气腔的径向延伸,所述内环进气口的宽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外环进气口的宽度,所述第二出气口的宽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出气口的宽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进气口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内环进气口的中心轴线重合;
所述第一出气口的中心轴线与所述第二出气口的中心轴线重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混气腔具有顶部敞口且由上至下凹进,所述第二混气腔具有底部敞口且由下至上凹进,所述第二混气腔沿所述第一混气腔的径向延伸的相对的两端均与所述第一混气腔直接连通,所述第二混气腔的底部敞口为所述外环进气口,且部分及另一部分的所述第一混气腔分别位于所述外环进气口沿所述第一混气腔的径向延伸的相对的两端的正上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还包括第一引射管和第二引射管,所述基座的第一进气口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出气口连通,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引射管连通;所述基座的第二进气口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出气口连通,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引射管连通;
所述第一引射管的轴线与所述第二引射管的轴线平行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气口的外壁与所述第一出气口的内壁连接,所述基座的第一出气口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出气口两侧的第一出气部和第二出气部,所述第一出气部和第二出气部被所述第二出气口的外壁隔断;
所述基座的第一进气口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一出气部的下方,且与所述第一引射管连接,另一端位于所述第二出气部的下方。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第二进气口至少部分设置于所述第一进气口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第一进气口中的所述第二进气口的外壁与所述第一进气口的内壁之间具有间距;
所述间距为10mm~40m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所述外环进气口和所述内环进气口位于同一水平面内;
所述基座的所述第一出气口与所述第二出气口位于同一水平面内。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口所在的平面平行于所述基座的纵截面。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外环进气口的外周缘设有密封台阶,所述密封台阶卡套于所述基座的上端的外周缘。
11.一种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炊具包括如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燃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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