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直桨有效
申请号: | 202122304757.8 | 申请日: | 2021-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59448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4 |
发明(设计)人: | 郑新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枭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27/467 | 分类号: | B64C27/467 |
代理公司: | 珠海飞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650 | 代理人: | 刘利芬 |
地址: | 528401 广东省中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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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无人机直桨,包括桨毂和桨叶,所述桨毂和两个桨叶一体成型,所述桨叶的叶背末端处联接有轴向导流片,攻角采用逐渐慢慢递减的方式,整体更为平滑,减少大幅度对攻角转变,从减少在旋转中桨叶的内部应力,保证桨叶整体的强度,使其强度提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人机的直桨设有的轴向流片把可利用的能量最大程度的转化为纯轴向流动,在桨叶上无流动紊乱发生,使得无人机飞行过程的稳定性极大提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人机直桨。
【背景技术】
对于大型无人机的飞行中,桨叶的强度是至关重要的,分离式的桨叶其强度对于大型无人机来说,整体的强度是不能满足的,在现有的技术中,对于大型无人机一般采用一体式的桨叶,桨叶在无人机的运行过程中,稳定性是至关重要,如果发生震动,桨叶有断裂的危险存在,为此需要一种保证动力的前提下,能提升桨叶整体强度和稳定性的桨叶。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无人机直桨;
一种无人机直桨,包括桨毂和桨叶,所述桨毂和两个桨叶一体成型,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的叶背末端处联接有轴向导流片;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0.8%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0.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1.7%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0.2°±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40%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9.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45%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7.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80%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6.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91%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5.5°±1.5°。
进一步地、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3.25inch 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0.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5.36inch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10.2°±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12.71inch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9.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14.41inch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7.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25.12inch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6.5°±1.5°;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28.98inch处,所述桨叶的攻角为5.5°±1.5°。
进一步地、所述桨毂中心开设有马达连接孔。
进一步地、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0.8%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为3.26inch±0.25inch;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1.7%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为3.26inch±0.25inch;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40%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为3.26inch±0.25inch;
所述桨叶上距所述桨毂的中心的距离为所述直桨的回旋半径的45%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为3.1inch±0.25i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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