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2742897.3 | 申请日: | 2021-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620520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孙海利;陈智博;曹健玮;刘鹏宇;谢兴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林龙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B11/00 | 分类号: | F27B11/00;F27D17/00;B01D5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亚茹 |
地址: | 132000 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罩式炉 废气 排放 装置 | ||
1.一种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出口依次设有主排气阀(3)及分离器(4)的废气管道(1)及两端分别与所述废气管道(1)的出口和所述主排气阀(3)的出口相连的辅助管道(2);所述分离器(4)用于分离出所述主排气阀(3)所排出的废气中的轧制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器(4)的两端均通过连接法兰(5)与所述废气管道(1)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法兰(5)与所述废气管道(1)之间设有密封圈。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气管道(1)包括分别与所述辅助管道(2)的两端相连的第一管道(11)和第二管道(12),所述第一管道(11)的管径大于所述第二管道(12)的管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11)的管径大于所述辅助管道(2)的管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11)的出口设有固定孔,所述辅助管道(2)的第一端可拆卸地插装于所述固定孔内。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罩式炉废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管道(2)设有副排气阀(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吉林龙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吉林龙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2742897.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LED背光源生产的检测装置
- 下一篇:一种煤矿开采降尘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