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及电动尾翼总成有效
申请号: | 202123338604.1 | 申请日: | 2021-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661138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7 |
发明(设计)人: | 刘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35/00 | 分类号: | B62D35/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旭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6 | 代理人: | 宋会然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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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尾翼 连杆机构 总成 | ||
1.一种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设置在尾翼底托(1)和尾翼安装支架(8)之间,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杆机构包括连接在所述尾翼底托(1)和所述尾翼安装支架(8)之间的第一连杆单元和第二连杆单元,还包括与所述第一连杆单元相连的传动杆(5),以及与所述传动杆(5)相连的驱动杆(3);
所述第一连杆单元包括与所述尾翼底托(1)铰接相连的第一连杆(6),和与所述尾翼安装支架(8)铰接相连的第二连杆(9),所述第二连杆单元包括与所述尾翼底托(1)铰接相连的第三连杆(14),以及与所述尾翼安装支架(8)铰接相连的第四连杆(7),且所述第一连杆(6)和所述第二连杆(9)铰接相连,所述第三连杆(14)和所述第四连杆(7)铰接相连,并在所述第一连杆(6)和所述第四连杆(7)之间铰接有联动杆(16);
所述传动杆(5)铰接在所述第一连杆(6)和所述驱动杆(3)之间,且所述驱动杆(3)上设有与电动执行器的驱动轴(4)相连的连接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尾翼底托(1)上固连有安装底座(2),所述第一连杆(6)和所述第三连杆(14)均与所述安装底座(2)铰接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装底座(2)上设有在尾翼开启时对所述传动杆(5)的转动进行限位的第一限位块(2021),和/或,对所述第三连杆(14)的转动进行限位的第二限位块(203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尾翼关闭时,所述第二限位块(2031)能够对所述第四连杆(7)的转动进行限位。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限位块(2021)和所述第二限位块(2031)上设有缓冲胶块。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连杆(6)的与所述安装底座(2)相连的位置,所述第一连杆(6)的与所述第二连杆(9)相连的位置,所述第三连杆(14)的与所述安装底座(2)相连的位置,以及所述第三连杆(14)的与所述第四连杆(7)相连的位置中,在至少其一位置处设有包胶。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其特征在于:
在尾翼开启的末端,所述驱动杆(3)和所述驱动轴(4)之间的连接点,所述驱动杆(3)和所述传动杆(5)之间的连接点,以及所述传动杆(5)和所述第一连杆(6)之间的连接点,三个所述连接点能够处于同一直线上。
8.一种电动尾翼总成,其特征在于:
包括尾翼本体、尾翼底托(1),以及设置在所述尾翼底托(1)上的电动执行器;
靠近所述尾翼本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尾翼安装支架(8),并在各所述尾翼安装支架(8)和所述尾翼底托(1)之间设有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尾翼的连杆机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尾翼总成,其特征在于:
各所述尾翼安装支架(8)的面向所述尾翼底托(1)的一侧均设置有公差吸收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尾翼总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尾翼底托(1)上设有排水孔,并在所述排水孔处连接有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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