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ETC的物联网追逃费系统、扣费平台及追逃费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055921.2 | 申请日: | 2022-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9984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6 |
发明(设计)人: | 郭慰;邵海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栩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H04L6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恒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76 | 代理人: | 任海奇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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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etc 联网 追逃费 系统 平台 方法 | ||
1.一种基于ETC的物联网追逃费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实时扣费模块、全量追逃扣费模块、扣费确认模块和终端管理模块,其中:
所述实时扣费模块用于接收实时的逃费车辆名单记录;所述实时扣费模块针对当前车辆进行读取及扣费,如成功识别逃费车辆,并确定扣费策略完成扣费,则同步通知全量追逃扣费模块进行逃费车辆名单记录中的当前车辆名单删除;
所述全量追逃扣费模块用于定期同步接收所有待追逃的逃费车辆名单记录整合成所有车辆全量数据,以获取更新后的所有车辆全量数据;在ETC扣费终端对当前车辆进行车辆识读后,全量追逃扣费模块将读到的当前车辆信息的全量数据与所有车辆全量数据进行比对,如果确定当前车辆为待追逃车辆,则确定关联的ETC扣费终端发起ETC扣费;在ETC扣费终端执行对当前车辆进行扣费成功后,则删除全量数据中的对应当前车辆对应的全量数据,进一步更新得到删除操作;
所述扣费确认模块用于待ETC扣费终端扣费成功后,对当前ETC扣费终端扣费结果进行接收,并将当前车辆的扣费结果向发送至ETC通道方进行确认,在ETC通道方进行清分确认后,通知至第三方业务系统对当前车辆进行确认,然后同步更新逃费车辆名单记录;
所述终端管理模块用于与ETC扣费终端进行交互,对应所有ETC扣费终端进行统一的链路管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ETC的物联网追逃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实时扣费模块包括记录获取子模块、策略确定子模块,终端下发子模块和扣费执行子模块;
所述记录获取子模块用于接收第三方业务系统发送的实时的逃费车辆名单记录;
所述策略确定子模块,用于针对当前车辆进行读取及扣费,如成功识别逃费车辆,并确定扣费策略;
所述终端下发子模块用于在扣费策略制定后,根据扣费策略读取多个当前车辆,当读取到目标当前车辆后,通过扣费执行子模块进行扣费执行;
所述扣费执行子模块用于完成扣费,并在扣费完成后通知全量追逃扣费模块进行逃费车辆名单记录中的当前车辆名单删除;
所述全量追逃扣费模块包括名单同步子模块、策略确认子模块、名单比对子模块、终端轮询子模块、扣费执行子模块;
所述名单同步子模块用于接收实时的逃费车辆名单记录;
所述名单比对子模块用于对当前车辆进行读取识别;
所述策略确认子模块用于对确定扣费策略;当确定为即时扣除时,则直接对当前车辆的追缴扣费作为目标扣费直接进行扣除;当确定为驶离扣除时,则进一步对当前车辆进行位置监控,当其驶离当前车位后则触发当前车位扣费和追缴扣费合并作为目标扣费进行扣除;判断对当前的逃费车辆名单记录中的当前车辆的目标扣费是一次性扣除还是分记录扣除;如果判断为一次性扣除,则进一步判定当次一次性扣除目标扣费是否成功,如果不成功,则进一步设置是否复扣策略;如果判断为分记录扣除,则一次扣除一条记录的目标扣费并按照多次分批扣除,当扣除不成功时,则进一步设置是否复扣策略;针对复扣策略进行设置,包括设置自动复扣扣费操作还是人工审核复扣扣费操作;
所述终端轮询子模块用于在扣费策略制定后,根据扣费策略进行轮询读取,当前读取到目标当前车辆后,通过扣费执行子模块进行扣费执行;
所述扣费确认模块包括结果确认子模块和扣费结果接收子模块;
所述扣费结果接收子模块用于待ETC扣费终端扣费成功后,对当前ETC扣费终端扣费结果进行接收,并将当前车辆的扣费结果向发送至ETC通道方进行确认;所述结果确认子模块用于在ETC通道方进行清分确认后,通知至第三方业务系统对当前车辆进行确认,然后同步更新逃费车辆名单记录;
所述终端管理模块包括设备注册管理子模块、设备链路管理子模块以及设备通讯管理子模块;
所述设备注册管理子模块为将链接上的ETC扣费终端,进行分区域、路段的映射管理;所述设备链路管理子模块为对应所有ETC扣费终端进行统一的链路管理;所述设备通讯管理子模块为实时扣费模块、全量追逃扣费模块和扣费确认模块与ETC扣费终端进行数据通讯的调度。
3.一种扣费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ETC的物联网追逃费系统、第三方业务系统,ETC通道方以及ETC扣费终端;
其中,所述基于ETC的物联网追逃费系统分别与所述第三方业务系统、所述ETC通道方进行通信连接;同时其基于ETC的物联网追逃费系统A,还分别与多个ETC扣费终端建立通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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