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在审
申请号: | 202210746613.4 | 申请日: | 2022-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502408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9 |
发明(设计)人: | 陶涛;杨润贤;花良浩;王树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A01D34/63 | 分类号: | A01D34/63;A01D34/78;A01D34/82;H04N7/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50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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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机器 视觉 智能 除草 机器人 | ||
1.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自行走的机体(1),在所述机体(1)底部设有环状结构的限位轨道(2),所述限位轨道(2)包括两个对称分布的弧形轨道(21),且两个弧形轨道(21)之间以径向相切的方式连接有两个对称分布的过渡轨道(22);
可转动的安装于所述机体(1)底部的安装柱(3),所述安装柱(3)的周向侧壁上至少设有一个切割刀片(4),且在所述切割刀片(4)上滑动套设有打磨套(5),所述打磨套(5)的顶部转动连接有限位杆(6),且所述限位杆(6)的顶部与限位轨道(2)滑动配合;
其中
两个弧形轨道(21)沿所述机体(1)的行走方向依次设置,并分别为位于前侧的第一轨道和位于后侧的第二轨道,限定两个弧形轨道(21)之间的最远距离不超过所述切割刀片(4)的长度,且位于前侧的第一轨道与所述安装柱(3)共轴配合,第一轨道与安装柱(3)之间的距离小于第二轨道与安装柱(3)之间的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轨道(2)为开设于机体(1)底部的凹槽结构,且所述限位杆(6)为顶部可滑动伸入至凹槽结构内的圆柱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打磨套(5)的内部设有与所述切割刀片(4)的刀口相贴合的打磨块(51),所述打磨块(51)可沿垂直于刀口的方向滑动,且打磨块(51)背离刀口的一侧与打磨套(5)内壁之间连接有挤压弹簧(5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机体(1)顶部安装有摄像头(7),且所述摄像头(7)与机体(1)之间的纵向距离可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摄像头(7)的前端设有可活动的刮板(71),且可通过所述刮板(71)刮除附着于所述摄像头(7)前端的杂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机体(1)的前侧开设有安装槽,在所述安装槽内均匀设有多个与机体(1)行走方向相平行的梳齿(8)。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梳齿(8)均位于所述切割刀片(4)的上方,且每个梳齿(8)均包括可转动的圆柱齿(81)和固定的弧形齿(82),所述弧形齿(82)配合于圆柱齿(81)的一侧,且通过所述弧形齿(82)的限定使切割后的草随所述圆柱齿(81)的转动向上导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梳齿(8)的一端延伸至所述机体(1)内部,且在所述机体(1)内部安装有联动组件(9),通过所述联动组件(9)使所述梳齿(8)随所述安装柱(3)同步旋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组件(9)包括:
可转动的驱动齿轮(91);
套设固定于所述梳齿(8)上的从动齿轮(92);
啮合套设于多个所述从动齿轮(92)外部的传动齿带(93),且所述传动齿带(93)的一侧与驱动齿轮(91)啮合。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机体(1)顶部安装有驱动电机(10),在所述驱动电机(10)的输出端连接有驱动轴,且所述驱动齿轮(91)和安装柱(3)由上至下的依次套设于固定于所述驱动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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