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汇流条的电插头连接器在审
申请号: | 202211171878.2 | 申请日: | 2022-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5986498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18 |
发明(设计)人: | G·波雷布斯基;J·沃科夫斯基;P·巴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APTIV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13/639 | 分类号: | H01R13/639;H01R13/40;H01R25/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师玮;徐敏刚 |
地址: | 巴巴多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汇流 插头 连接器 | ||
1.一种电插头连接器(100),所述电插头连接器用于电连接系统(300),特别用于电动载具的汇流条,其中,所述电插头连接器(100)包括:
插头连接器壳体(110),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包括壳体主体(111);以及
汇流条部分(1),其中,所述汇流条部分(1)被至少部分地容纳在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110)中,其中,
所述汇流条部分(1)包括:
汇流条导体(12),以及
汇流条端部(15),所述汇流条端部(15)与所述汇流条导体(12)一体地形成,其中,
所述汇流条端部(15)包括连接部分(16),所述连接部分(16)被构造成插接到配合连接器(200)以建立电连接,其中,
所述汇流条端部(15)还包括至少一个保持装置(14a、14b),所述保持装置(14a、14b)被构造成与相应保持装置(120a、120b)接合,以接收沿与配合方向(A)相反的方向施加在所述汇流条部分(1)上的拉力,并且其中,
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110)包括至少一个相应保持装置(120a、120b),当所述汇流条部分(1)被至少部分地容纳在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110)中时,所述至少一个相应保持装置与所述至少一个保持装置(14a、14b)接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插头连接器(100),其中,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110)还包括:
汇流条保持器(13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相应保持装置(120a、120b)设置在所述汇流条保持器(130)处,其中,
所述汇流条保持器(130)能够被固定地容纳在所述壳体主体(111)处,其中,
所述汇流条保持器(130)可选地包括至少两个部分(131、132),其中,所述两个部分(131、132)还可选地通过卡扣连接来连接。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插头连接器(10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保持装置(14a、14b)包括凹陷和/或突起,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保持装置(14a、14b)可选地围绕所述汇流条导体(12),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保持装置(14a、14b)还可选地通过所述汇流条导体的形变或通过机加工所述汇流条导体而形成。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插头连接器(10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相应保持装置(120a、120b)包括凹陷和/或突起,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相应保持装置(120a、120b)优选地具有大致环形形状。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插头连接器(100),其中,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110)包括顶端保护装置(140),其中,所述顶端保护装置(140)能够被构造成避免意外接触所述连接部分(16)的顶端部分(18),其中,所述顶端保护装置(140)能够被固定地容纳在所述壳体主体(111)处。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插头连接器(100),其中,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110)包括至少一个密封部分(15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密封部分(150)能够密封所述壳体主体(111)与所述汇流条部分(1)之间的空间,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密封部分(150)能够包括至少一个密封件(15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密封部分(150)还能够包括至少一个密封件保持器(152)和/或至少一个密封帽(153)。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插头连接器(100),其中,所述插头连接器壳体(110)包括配合杆(160),所述配合杆被设置成能够相对于所述壳体主体(111)在对准位置与配合位置之间枢转,其中,
在所述对准位置中,所述配合杆(160)允许所述配合连接器(200)与所述壳体主体(111)对准,并且
在所述配合位置中,所述配合杆(160)在配合构造中将所述壳体主体(111)与所述配合连接器(200)联接,其中,
所述配合杆(160)被构造成与所述配合连接器(200)接合,以当被从所述对准位置枢转到所述配合位置时,相对于所述配合连接器(200)沿所述配合方向(A)将所述电插头连接器(100)移动到配合构造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APTIV技术有限公司,未经APTIV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1171878.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