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220573170.9 | 申请日: | 2022-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678359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1 |
发明(设计)人: | 刘锋;周兆禹;吴杰;顾成军;吴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
主分类号: | B62B3/04 | 分类号: | B62B3/04;B62B5/00 |
代理公司: | 青岛恒昇众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332 | 代理人: | 田慧 |
地址: | 2240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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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能源 汽车 电池 回收 转运 机构 | ||
1.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包括安装筒转运小车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运小车主体(1)的顶部安装有安装仓(2),且安装仓(2)内部一侧的顶部和底部皆安装有支撑板(3),并且支撑板(3)的顶部开设有凹槽(4),所述支撑板(3)上方的安装仓(2)内设置有承载板(5),且承载板(5)底部靠近安装仓(2)一侧的两端皆安装有第一滚轮(6),所述承载板(5)底部远离第一滚轮(6)的一侧安装有U型板(7),且U型板(7)底部的两端皆安装有第二滚轮(8),所述承载板(5)顶部靠近U型板(7)的一侧安装有限制仓(9),且承载板(5)顶部靠近安装仓(2)的一侧设置有电池主体(10),所述安装仓(2)上设置有用于对电池主体(10)进行固定的弹性机构,所述安装仓(2)内部两端靠近U型板(7)一侧的顶部和底部皆开设有限位槽(14),所述限制仓(9)内部的两端皆贯穿有限位件(15),且限位件(15)延伸至限位槽(14)的内部,并且限位件(15)与限制仓(9)之间连接有第二弹簧(16),所述限位件(15)远离安装仓(2)的一侧开设有梯形槽(17),所述限制仓(9)上设置有用于带动限位件(15)移动的挤压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机构包括分别安装在安装仓(2)内部靠近第一滚轮(6)一侧顶部和底部的安装筒(11),所述安装筒(11)的内部设置有夹持板(12),且夹持板(12)与安装筒(11)之间通过第一弹簧(13)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板(12)与电池主体(10)贴合,且夹持板(12)与安装筒(11)为滑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15)靠近限位槽(14)的一端为圆弧设置,且限位件(15)与限制仓(9)为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机构包括安装在限制仓(9)远离安装仓(2)一侧的固定件(18),且固定件(18)远离安装仓(2)的一侧安装有第三弹簧(19),所述第三弹簧(19)远离固定件(18)的一端安装有挤压杆(20),且挤压杆(20)贯穿限制仓(9)延伸至梯形槽(17)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杆(20)的横截面形状为“U”形,且挤压杆(20)与限制仓(9)为滑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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