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周转式现浇砼构件综合内撑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221743801.3 | 申请日: | 2022-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8029037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13 |
发明(设计)人: | 苗宁新;徐伟;隋晓光;王忠凯;闫海龙;刘立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17/065 | 分类号: | E04G17/065 |
代理公司: | 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37202 | 代理人: | 王元生 |
地址: | 2642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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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周转 式现浇砼 构件 综合 装置 | ||
1.一种可周转式现浇砼构件综合内撑装置,设有内撑套管以及分别与内撑套管两端套接的堵头,内撑套管为等径的管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堵头具有圆台状主体,圆台状主体的顶面开设与内撑套管相配合的嵌固凹槽,圆台状主体的底面设有六角螺母式防灌浆凸台,所述六角螺母式防灌浆凸台与圆台状主体的中轴线重合,六角螺母式防灌浆凸台中央开设与圆台状主体的嵌固凹槽相连通的预留穿丝孔;内撑套管的两端分别与两端堵头的嵌固凹槽嵌合套接,丝杆沿内撑套管一端的预留穿丝孔穿入并沿内撑套管另一端的预留穿丝孔伸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周转式现浇砼构件综合内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台状主体的底面与顶面直径比例为不小于1.25,锥度面坡度不小于3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周转式现浇砼构件综合内撑装置,其特征在于,圆台状主体高度最小不小于10mm,以保证圆台状主体侧面形成有效的坡度,并在拆除后形成锥度面以进而形成带有向外坡度的凹槽孔,便于排水以及后续封堵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周转式现浇砼构件综合内撑装置,其特征在于,圆台状主体的底面直径与六角螺母式防灌浆凸台的外径比例不小于1.75,以在内撑套管的两端形成有效的环形顶部扩大限位面,防止施工过程中内撑套管内灌浆,保证丝杆以及整套装置可周转使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周转式现浇砼构件综合内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撑套管采用采用PVC、PPR或尼龙材质,采用直径20mm-415型PVC管材质最为经济,内撑套管的长度尺寸为构件截面厚度减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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