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产制作面包面团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5101461.5 | 申请日: | 1985-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07490B | 公开(公告)日: | 1990-04-11 |
发明(设计)人: | 约翰·伯克托尔德;弗里得里克·穆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列肯-贝茨翠德·穆赫伦德贝克比却比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1D8/04 | 分类号: | A21D8/04;A21D13/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顾柏棣,辛敏忠 |
地址: | 联邦德国美因茨6***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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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产 制作 面包 面团 方法 | ||
1、用糊化面粉生产制作面包用的面团的方法,所用糊化面粉的量占制作面包谷物成分干物质量的1~50%(重量),在糊化面粉与其他面团成分混合前,用酶至少将糊化面粉部分处理,以断裂葡萄糖聚合物;其特征在于,用酶对100~10%(重量)的糊化面粉进行处理,直到基本上将葡萄糖聚合物转化成低聚碳水化合物,转化的同时伴随着异构化,然后将糊化面粉加热到95℃,直到酶的活性全部被抑制;将其冷却,最后与没有进行过酶处理的冷的糊化面粉及其他的面团成分混合,制成作面包用的面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α-淀粉酶和淀粉葡萄糖苷酶,以及(如适用)β-淀粉酶和/或葡萄糖异构酶来进行酶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酶处理糊化面粉量的40~20%(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酶处理的糊化面粉的谷物成分仅包括粗碎小麦和/或粗碎黑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酶处理的糊化面粉的谷物成分仅包括剩面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酶处理的糊化面粉的谷物成分仅包括粗碎小麦和/或粗碎的黑麦及剩面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需用酶处理的糊化面粉,第一步先用α-淀粉酶进行处理,第二步用淀粉葡萄糖苷酶进行酶处理;在需用酶处理的糊化面粉中,粗碎小麦和/或粗碎黑麦,剩面包和糊化面粉的含量要调整,在用α-淀粉酶处理时,配方的水溶液的pH值是5.5~6.5,在用淀粉葡萄糖苷酶处理时pH值要低于5.5。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需用酶处理的糊化面粉的组分先用α-淀粉酶处理,然后再用淀粉葡萄糖苷酶和葡萄糖异构酶同时处理;在需用酶处理的糊化面粉中的粗碎小麦和/或粗碎黑麦,剩面包和糊化面粉之间的含量相互要调整,在用α-淀粉酶处理时,配方水溶液的pH值是5.5~6.5,在用淀粉葡萄糖苷酶和葡萄糖异构酶处理时,pH值至少是5.5。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大约90℃进行α-淀粉酶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55~65℃条件下进行淀粉葡萄糖苷酶处理,历时5~10小时。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大约65℃下淀粉葡萄糖苷酶和葡萄糖异构酶同时作用,历时5~10小时。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酶失活后及剩下的糊化面粉和面团其他的成分混合前,对用酶处理过的糊化面粉进行加热处理。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处理温度是70~180℃。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处理温度大约是130℃。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时间大约3小时。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处理要在加压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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