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无效
申请号: | 85103104.8 | 申请日: | 1985-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05424B | 公开(公告)日: | 1989-10-11 |
发明(设计)人: | 趁田高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F02P1/00 | 分类号: | F02P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刘征,陈申贤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千代***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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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燃机 点火 信号发生器 | ||
1、一种用于内燃机的点火信号发生器,其中包括:
一个中心套筒(2),该套筒装在飞轮(4)的轮盘中部并形成一个转子,在其外壁上装有至少一个磁铁(11),定子(12)对着磁铁(11),相互间保持一定间隙;还包括芯体(19)和可由至少一个磁铁(15)激励的脉冲发生器线圈(20)。
其特征在于:
一个单一辅助极化的圆筒状磁铁(15)装在中间部分(18)的周边上。两个形成北极和南极的圆盘状磁极板(16、17)装在磁铁(15)的两个端面上;
与磁极板(16、17)相对的定子芯(19),以其一端(19E)对着构成北极的极板(17),以其另一端(19C)对着构成南极的极板(16),并有中间极柱(21),脉冲发生器线圈20绕在该极柱上;
磁极板(16、17)在第一弧段(16B、17B)和第二弧段(16A、17A)之间,形成第一阶梯段(16C、17C),其中第一弧段(16B、17B)的直径大于磁铁(15)的外径,第二弧段(16A、17A)的直径小于第一弧段(16B、17B)的直径,第一阶梯段(16C、17C)与曲线段(16A、16B、17A、17B)相连接,这些曲线段沿着磁极板(16、17)的周边逐渐变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其特征是圆盘形磁极板(16、17)上,上述的第一阶梯段(16C、17C)从轴向看彼此相对,第二阶梯段(16D、17D)则在轴向相互重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其特征是:两个呈圆盘形的磁极板(16、17)在上述第一阶梯(16C、17C)处具有相等的最大直径,并且,将其中一块磁极板(17)绕着同时垂直于两个磁极板(16、17)中轴线L-L′和直线C-C′的一条直线调转约180度。使之与磁极板(16)相互对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其特征是:每一个定子芯(19)为E形并包括侧极柱(19B)、侧极柱(19C)、和形成中间部分的中间极柱(21)组成,侧极柱(19B)与圆盘形极板(16、17)外圆周上的北磁极相对置,侧极柱(19C)与外圆周上的南磁极相对置,中间极柱(21)则位于两侧极柱(19B、19C)之间,并与磁铁(15)的外圆周相对置,脉冲发生器线圈(20)绕在中间极柱(21)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其特征是:每个定子芯(19)为U形并包括一个侧极柱和一个形成中间部分的主极柱(21)组成,主极柱(21)上还绕着脉冲发生器线圈(2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其中的第一阶梯(16C、17C)在轴向互相搭交,其间距1满足关系式1≤L其中L代表芯子的中间极柱(21)上沿着轴向延伸部分的宽度。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其特征是:磁极板(16、17)有第二阶梯段(16D、17D),其轴向重合段长度1′L′,其中L′代表E形定子(12)的芯(19)的中间极柱(21)与任一侧极柱(19B)或(19C)之间的距离。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内燃机点火信号发生器,其特征是磁极板(16、17)有第二阶梯段(16D、17D),其轴向重合段长度1′≥L′,其中L′代表上述U型定子(12)的芯(19)的主极柱(21)与侧极柱(19B或19C)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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