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地震砂土液化区的路堤设计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5103637 | 申请日: | 1985-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3637A | 公开(公告)日: | 1986-10-08 |
发明(设计)人: | 程昌远 | 申请(专利权)人: | 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职工铁道工程学院 |
主分类号: | E01B2/00 | 分类号: | E01B2/00 |
代理公司: | 铁道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铁路专利咨询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宋玉芳,张耀山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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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震 砂土 液化 路堤 设计 方法 | ||
本发明属于“地震工程学”范畴。用于路基设计,特别是地震砂土液化区的路堤设计。
在地震砂土液化区的路堤设计中,一般采取加大安全系数、适当加固的措施,以解决地震的震害问题,但这种方法容易造成较大浪费或不够安全,缺乏定量依据,所以不便实际应用。
根据日本1977年出版、由田治米辰雄等编著《地盘上震害》一书中,介绍了地基与震害关系,分析了关东大地震时建筑物破坏率与地基构成的关系,其回归方程为同一烈度区内地基构成与死亡率关系。该方程没有将建筑物破坏程度与地基应力直接发生关系,不能直接用于抗震工程中,不能得到用于路堤设计的定量指标。
路堤设计中遇有地震砂土液化区时,怎样正确设计及防护是一个难题,国内外尚未看到有关此项专题研究得出用来设计的定量依据。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在地震砂土液化区的铁路、公路设计中,通过计算路堤下沉量选择合理的线路位置,並为采取适当的防护加固措施提供定量的依据。
本发明的目的是以如下方式实现的:在判定为地震砂土液化区后,可根据本地区的地震烈度、地质条件及构筑物类型,利用本发明所提出的回归方程,便可求算出路堤的下沉量(震害指标)。该回归方程是根据海城和唐山地震液化区内,沟海线和京山线路堤震害调查资料,结合有关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对比分析,以数理统计方法得出的。
该方式形式如下:
δ=A-BσV+CHL
其中:δ-路堤下沉量(Cm)
A-初始下沉量,为当σV=0及HL=0时的下沉量(Cm),方程中给出。地震烈度为七度区时,A=30~44(Cm);地震烈度为八度区时,A=60~88(Cm);地震烈度为九度区时,A=90~132(Cm)。
B-与地表非液化层有关的系数,方程中给出。地震烈度为七度区时,B=43~53;地震烈度为八度区时,B=64~80;地震烈度为九度区时,B=96~106。
σV-上复有效压力(kg/cm2)其计算公式为:
σV= 1/10 (∑Hiνi+∑Hjνj)
其中
Hi-地下水位以上不同土质的非液化层厚度(m);
νi-地下水位以上不同土质的非液化层厚度的天然容重(t/m3);
Hj-地下水位以下不同土质的非液化层厚度(m);
νj-地下水位以下不同土质的非液化层厚度的浮容重(t/m3)。
C-与路堤高度有关的系数,方程中给出。地震烈度为七度区时,C=2~12;地震烈度为八度区时,C=4~24;地震烈度为九度地震区时,C=6~36。
HL-路堤高度(m)。
由路堤下沉量δ确定路堤防护加固措施,或在已知上复有效压力σV,并限定容许下沉量δ的情况下,计算路堤高度,使地震砂土液化区的路堤设计有了定量化的依据,以取得节约、安全的效果。
下面举例进一步详细说明:
在沟海线和京山线不同烈度的震害工点,分别用本发明的回归方程计算其路堤下沉量,并与实际路堤下沉量进行对比,采用系数如下:
七度区:A=37,B=48,C=7;
八度区:A=69,B=74,C=14;
九度区:A=101,B=99,C=21。
其结果,只有个别点是50%误差,一般情况下,误差都在1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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